杭州网讯 我国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率高是普遍现象,“够罪即捕、一押到底”成为司法实践中习以为常的惯例。
新刑法93条的规定确立了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于遏制这一现象具有极大的意义。
但对于外省籍犯罪嫌疑人,为了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消除路途远、异地取保候审可能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往往需要检察官做更多的核查和监督。
在拿到羁押告知书时 他欲言又止
今年3月份,驻看守所检察官在看守所日常巡查,同时向捕后在押人员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告知捕后在押人员有权利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
当因犯诈骗罪被判缓刑的叶某拿到这份告知书时,检察官发现他看得很仔细,很认真。
他来回翻这份告知书,开口想说什么,又把话憋了回去。检察官捕捉到这一信息,宽慰说:“想说什么,没关系,不要有思想包袱。”
叶某沉默了会儿,唯唯诺诺地说:“我知道犯事了,愿意赔偿被害人,也接受惩罚。”他停顿了下,继续补充道:“但……我现在家里有5个小孩和父母,我是家中的惟一劳力了,很担心家里的情况。”说完低下了头。
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协调办案部门,让叶某退赃,赔偿被害人,得到了被害人谅解。
之后检察官向看守所了解叶某羁押期间的表现,了解到叶某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服从监管,看守所还出具书面材料。调查完毕,检察官认为叶某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于是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之后,驻所检察官对叶某进行了出所谈话,发放了书面告知卡,告知他取保候审期间的权利义务,督促其到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到,在征得他本人同意后还利用微信实时共享定位的方式对叶某遵守后续监管的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
落实“同城待遇” 让获刑者有了重新生活的勇气
有了前期的调查了解,后期的监管落实,办案部门采纳建议,顺利为叶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叶某也按时报到,及时来参加庭审,没有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既让叶某有时间照顾家庭,也不影响诉讼活动,最重要的是让叶某有了悔罪之心,有了重新生活的勇气。
“这些只是些老家的土特产,请一定收下”,日前(7月6日),叶某拎着6大袋子广东的土特产来到西湖区检察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 找到检察官,一是向检察官报告案件已经宣判,二是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驻所检察官按照规定给他做了回访谈话笔录,同时叮嘱他要认真遵守缓刑的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同时要汲取教训,重新做人,而对土特产还是让叶某带了回去。
今年5月以来,西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外省籍犯罪嫌疑人有4人,这4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发生脱逃,再犯罪、干扰作证情形,没有出现妨碍诉讼活动的情形,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