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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员无证驾驶 被查后嚎啕大哭
发布时间:2018-07-14 15:47:47 Sat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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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名驾校学员的女子张某,为了驾考能够顺利过关,便开着朋友的车在省道上练手,结果被临安交警当场查获。

7月12日下午16时26分,临安交警昌北中队在209省道纠违过程中拦下一辆白色小轿车,执勤交警循例要求女司机张某出示相关证件检查时,司机张某眼神故意闪躲,一直在忙着打电话,对执勤交警的询问根本不予理会。最终在交警的多次劝说及一再要求下,张某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件。

经查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张某至今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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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下忙呗……警察同志,别这样处罚我了。”当事人张某一直向执勤交警求情试图躲过处罚。

执勤交警明确指出张某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并告知其要为自身的违法行为负责,要求张某立即下车配合执法。此时的张某情绪一下子就控制不住了,赖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一直不肯下车配合执法,嚎啕大哭:“我脑子有病…我脑子有病…”。

最终,通过交警及其同行人员的劝说,冷静下来的张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据了解,张某还是一名驾校的学员,目前还在科目一的理论阶段。一时技痒,抱着侥幸心理便开着朋友的车练练手,无证驾驶超过了3公里之远,殊不知209省道路窄车多,地势险要,没有过硬的驾驶技术安全隐患极大,更何况还是无证驾驶。

针对张某的无证驾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手忙脚乱,对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周霞云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