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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万得还800万 杭州女老板有家不敢回
发布时间:2018-04-26 20:01:52 Thu  来源:杭州网

图左一为受害人何华。

今年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成立“2.09”套路贷专案组,集合精干警力,利用春节假期开展全面侦查。

3月14日晚,由杭州市公安局刑侦、网警、法制等部门及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临安8个分局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出动700余名警力,在杭州城区和江西、河南等地对“2.09”套路贷专案涉及的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个,抓获涉案团伙成员300余人,刑事拘留273人,捣毁作案窝点24处,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借款8万元到手仅3万

2016年8月初,在临安做服装生意的何华(化名)因为资金紧张急需借3万元,经过中介介绍,何华认识了某“寄卖行”老板朱某某、吴某。朱某某在了解到何华名下有多套房产时,一口答应可以提供借款服务。急于用钱的何华当即与朱某借款3万元,约定保证金是本金的20%,逾期每天违约金为20%,加上10天利息(8000元)、中介费、家访费等费用,一共借款金额为5万元,但是朱某某要求何华在借款条上的金额为8万元。对于何华的疑惑,朱某某告诉何华这是她们的行规。

在朱某某几番劝说下,何华签下了8万元的翻倍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3万元。

同年9月,为了偿还之前的利息,何华又先后向朱某某借款7万元、13万元,借款合同按照“行规”写着金额25万,可实际拿到手却只有12.5万元,同时还签署了一份长达20年的租房协议、房屋腾退协议和代为开锁委托书作为担保。

到了10月,何华已向朱某某借款本金25万,签下翻倍欠条33万,此时,何华因资金紧张已经无力偿还每期2万元的利息以及到期需要偿还的本金。

朱某某拿着何华之前签下的所有翻倍借款合同,开始不断通过打电话、上门讨债、言语威胁、滋事等方式逼迫何华还钱。

多次讨要无果后,朱某某带着几个“马仔”到何华的服装店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利息,总计20万元。

朱某某提出由她朋友吴某替何华还债,何华被逼无奈之下给吴某出具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将20万元钱通过银行转入何华账户中,之后分4笔转入朱某某等人账户,成功制造出虚假银行流水,何华实际并未拿到这20万元钱。

房子被变卖债务滚成上百万 有家不敢回

让何华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噩梦才刚开始。前面的借款纷纷到期,何华已经无力偿还已逾期的违约金和利息,更别提本金。

朱某某“主动靠前”,为客户“排忧解难”,向何华提出可以为其介绍新的借款人,为何华买断所有外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就可以将之前的欠款“平账”。朱某某一番忽悠之下,别无他法的何华同意了朱某某的提议。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朱某某的同伙吴某将之前的债务连本带息“打包”,并将何华的房子作为抵押,与何华签订了新的总额112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期10天,利息10%。经过几次合同“打包”后,各项借款合同金额连本带息加上违约金已经达到惊人的800万元,利息10%。 “套路”得逞,朱某某等人步步紧逼,不断开始向郑女催还虚高债务。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间,朱某某明知何华所有借款均用于偿还外债利息,已经无力偿还高额债务,便以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为由,多次带人侵入何华家中,要求何华及家人搬离目前所住的房子,同时以上法院起诉相要挟,要求何华偿还借款和违约金。

“硬招”不行上“软招”,朱某某继续为何华“出谋划策”,建议她变卖房屋、转卖安置房号用来还债,并积极帮她联系卖家。

迫于压力,何华先后卖掉了一处房产和两个安置房号,共得款300余万元用于偿还部分欠款,但还有近500万元的欠款无论如何无法偿还,在专案民警找到何华之前,何华为了躲避债务长期漂泊在外,有家不敢回。

揭开盖子,厘清套路

2017年9月份以来,临安警方接到多起因借贷被讨债引发的警情,多名借款人受到“放贷公司”的威逼还债,个人和家庭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对此,临安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专案组一方面找到有关报警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另一方面对全区因放贷催收引发的警情和案件进行梳理分析。

经过缜密调查工作,专案组发现多起警情和案情同时指向同一伙人。

该团伙在临安辖区内开设信息投资公司,名义上进行民间借贷,以有资产、有房产等不特定人群为主要侵害目标,利用其急需资金掉头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以个人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签订“虚高贷款协议”、“虚假租房合同”、“高额翻倍条”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中介费”、“押金”、“家访费”、“平台管理费”等金钱利益,使用暴力、恐吓、侮辱、上门催收滋事等手段向当事人和其家人施压,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

 3月15日凌晨,临安警方组织警力125名,兵分10路对前期确定的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非法经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成功抓获包括朱某某、吴某在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30名,刑事拘留26人,逮捕6人,捣毁窝点8处。

经过审讯,办案民警发现,朱某某、吴某等几人因从事借贷业务相识,每个人名下均有1到2家投资公司、寄卖行、典当等信息借贷公司,彼此之间资金相互流动、相互合作、平分盈利,他们中分为金主、职业中介和专业讨钱马仔,由中介物色具有资产的对象,分工明确,按比例提成,名义上进行民间借贷,实际就是高利借贷,有着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看似合法合规的借款合同,实际是欺骗借款人写下多张虚高借条,通过欺骗、言语威胁等方式让借款人签下若干空白合同(全权委托卖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等),后进行房屋抵押借款及全权委托卖房等公证手续,并将抵押的房屋签到团伙成员名下。

让人唏嘘的是,当侦查民警找到受害人何华了解情况时,何华惊讶于原来自己一直被“套路”、被骗,对于自己被骗竟然一无所知,甚至一直在想方设法如何还如此高额的利息和本金,看着利滚利、息滚息,债务越垒越高,除了想到躲避,好像无计可施。原来,受害人郑某某一直认为每次借款时都签下“合法”的借款合同、房租租赁合同,每一步操作都是合法合规,自己才是欠钱不还的过错方。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 徐佳 符栩潇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