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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重拳出击 严打“套路贷”犯罪46个团伙落网
发布时间:2018-04-26 16:48:10 Thu  来源:杭州网

    “姐,利息很低的贷款考虑一下?”

    “哥,有资金需要吗?”

    这样的推销电话,是不是接到过很多?小心,有可能是陷阱。

    低息贷款的推销电话、随机分发的贷款广告、小型网贷平台……都暗藏玄机和套路

    打来推销低息贷款的陌生电话、马路边随机分发的贷款广告、鱼龙混杂的小型网贷平台……这些都可能是“套路贷”。

    原本只是做生意上的资金周转,借款仅仅3万,短短一年竟变成了800万;本来只是帮朋友借贷担保,万万没想到借款2万,最后还款竟变成了140万,甚至连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赔上了……

    这一个个如同噩梦般的遭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在这些警方侦破的“套路贷”系列案件中,犯罪团伙如何一步步展开套路,让3万变成800万之巨?

    针对我市频频出现少数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占他人钱财,侵犯市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此,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近年来全市涉车贷、房贷纠纷警情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从中发现了一批涉嫌套路贷犯罪的重要线索。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成立“2.09”套路贷专案组,集合精干警力,利用春节假期开展全面侦查。3月14日晚,由杭州市公安局刑侦、网警、法制等部门及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临安8个分局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出动700余名警力,在杭州城区和江西、河南等地对“2.09”套路贷专案涉及的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个,抓获涉案团伙成员300余人,刑事拘留273人,捣毁作案窝点24处,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4月26日,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向公众披露近期破获的一系列“套路贷”案件。据统计,自2018年初杭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迄今全市已打掉各类套路贷犯罪团伙46个,刑拘团伙成员497人。截至目前,经检察院批准,已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198人。

    从目前公安机关所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套路贷”不属于民间借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提高侦办套路贷案件的保障支撑力度,3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实施意见》,对罪名适用、定罪数额、共同犯罪认定、跨区域管辖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以签订小额保证金合同进行虚假诉讼,并以此相要挟进行“索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为公安机关打击和定性此类犯罪明确了侦办方向,提升了打击力度,为我市今后进一步打击此类新型犯罪提供了法律支撑。

    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贾勤敏表示,对凡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杭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果遭遇符合上述套路贷特征的违法犯罪侵害,应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予以打击。

    在这些警方侦破的“套路贷”系列案件中,犯罪团伙如何一步步展开套路,让3万变成800万之巨?受害人又为何会深陷“贷款门”却一无所知?

    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

    套路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2、“车贷”

    这类案件是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

    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被嫌疑人内部成为“吃快餐”的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3、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的套路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套路贷是怎么“下套”的

    据警方分析,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

    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

    1、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那些很亲热的“姐啊”,“哥啊”的电话,就是迈向陷阱的第一步。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2、第二步:签空白合同

    如果你表示需要贷款,他们会让你签贷款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受害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等重要条款。

    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数额并不是你拿到手的金额,真正拿到手的钱要比合同贷款数额少很多。比如,合同写贷款10万,在扣除所谓“保证金”“服务费”之后,被害人拿到手的可能只有两三万。

    3、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被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另外,嫌疑人会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你,然后让你去取钱,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实际上,取来的钱要还给他们。

    有部分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嫌疑人会让借款人抱着现金照相,以制造被害人取得所有借款金额的假象。

    4、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即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

    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5、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类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只是在外用了不同的名称。说是“平账”,其实就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借款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6、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

    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

    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徐佳 庞振煦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