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4月25日,《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对外发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杭州市共有巡游出租车企业80余家,车辆1.35万辆,从业人员2.8万人;合规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公司12家、已办证车辆1.1万辆,已办证从业人员1.2万人,合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两种业态既相互竞争,又不断快速融合发展,每日共同为社会提供100万车次的个性化出行服务。新的经营形式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市场力量。
扩大法规适用范围 网约车纳入条例管理
为适应新形势,条例将网络预约出租车纳入适用范围,在经营资质、经营管理等方面专门作出规定。这也是国内第一部将网络预约出租车纳入立法规范对象的市级地方性法规。
明确车辆经营权管理 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
条例第八条和第十条建立了车辆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车辆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另外,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增经营权不得转让,存量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进行区别管理。
明确驾驶员从业资格 实行“两证合一”
条例第十九条新增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同时,条例不再区别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与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实行“两证合一”,减少行业壁垒。
减少政府管制 出租车运价逐步实行市场调节
修订后条例对网络预约出租车不作总量和价格管制,实行市场调节;对巡游出租车数量实行动态调整,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降低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门槛,取消申请从业资格考试人员户籍限制,对从业年龄放宽至65周岁。
定期组织网约车质量测评 提高出租车处罚幅度
条例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质量测评,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填补立法空白。条例针对目前问题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拒载、绕道、甩客、强行拼载等违法行为,作了更为清晰的表述,提高了处罚幅度,有利于具体执法,更好地保护乘客权益。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自2015年开始,杭州市委市政府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作为社会管理体制中的重点改革项目。历时三年迈出了三大步:先是在全国率先完成巡游出租车改革,理顺巡游出租车管理体制机制;再是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第一个出台与国家政策同步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细则,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行为;这次又在全国率先出台包括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推进新老两个业态融合发展。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范建军表示,条例的修订实施,对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