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浙江省杭州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接到报警:4月17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使用高仿真邮箱冒充合作单位,以更换收款帐号为由骗取杭州市江干区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3.8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85万余元。
刑侦支队接警后立即向受害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监察保卫部、国际业务部通报相关案情,并会同该分行第一时间查清并实时跟踪被骗资金走向,共同磋商拦截反制方案。
经全面研判后,确定由宁波银行立即通过报文对接中欧、南美两个境外的嫌疑人收款账户相关开户银行,要求拦截黑客帐号并全额返还所涉资金。
4月19日下午16时许,经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浙江省杭州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40余小时的实时跟踪与不懈努力,首次成功自境外拦截追回全部被骗的23.8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85万元)。
受骗单位收到全额被骗款后,深感意外和惊喜!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邮箱诈骗案件,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的其中一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业务交往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外贸企业的重要交流与贸易手段,一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一特点,盗用企业电子邮箱,冒用企业名义诈骗企业跨国客户。
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在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企业的诚信形象在国际上也大打折扣,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此类犯罪一般系境外不法人员或者国内犯罪分子利用国内或境外网络实施犯罪,实施作案时间跨度较长,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长达半个月或数个月。
诈骗分子往往选择外贸企业下手,事先利用木马等黑客手段盗取企业电子邮箱(密码)或者企业内经常联系外贸业务的电子邮箱(密码),并进入该邮箱获取邮箱内保存的各类信息(包括客户邮箱、企业历史收发邮件等信息)。后利用窃取的信息,制造高仿企业邮箱名或客户邮箱名。
如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邮箱tania.xxxxxx@xxxxxxilo.com,与真实的客户邮箱tania. xxxxxx @ xxxxxx lio.com,只是字母“il”与“li”相互换位了一下。
企业财务人员往往会疏忽大意,习惯性地认为这个邮箱即是客户邮箱,就按照犯罪分子在邮箱内提供的变更的银行账户直接进行汇款。
杭州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提醒:
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细之又细,看清楚客户提供的信息,如在对方提出需要变更收款账户时,务必及时通过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对方确认后再转账、汇款,最好是在汇款前进行网下确认。不能轻易相信通过邮件、传真、QQ或微信聊天获取的信息。有外贸业务的财务人员一般都会建立对公账户通讯录,以添加联系人账户增加新交易的账户,那么这个新交易的账户就需要当面或电话核对、认证。
同时,企业财务人员还要防止企业领导QQ(或微信)被盗后,诈骗分子冒充企业领导的QQ(或微信)头像与财务人员联系,以各种理由指示财务人员汇款的诈骗案件。
企业一旦发生上述案件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杭州反欺诈中心0571-81234567咨询专线,争取止损黄金时间,将损失减小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