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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获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8-02-05 15:26:53 Mon  来源:杭州网

    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确定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余杭区获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据悉,浙江省获此殊荣的县级单位只有两家,余杭区是杭州地区惟一一家。

    近年来,余杭区以“五大余杭”建设特别是“幸福余杭”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在农村幸福社区方面,以“5+1”机制打造“余杭农村幸福社区样本”。

全国首推“自荐直选”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

    余杭区坚持村官村民选,村情村民知,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议,村务村民理的村民自治机制新路径,坚持组团联村、共商共建、广泛参与,推进基层组织治理水平提升。全国首推“自荐直选”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探索建立了 “1+3”多元协商治理体系,以“完善基层协商、增强社区自治功能”为主题,明确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形式、程序三要素,普遍建立农村社区邻里协商议事理事会。

   各农村社区普遍建立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一门式”服务大厅不少于50平方米的综合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截止2016年底,农村社区服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2300平方米,普遍建有社区综治中心、警务室、司法行政工作室、文化礼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有线电视网络全覆盖,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全面完成。

农村垃圾收集率、污水处理覆盖率和卫生户厕普及率均达100%

   在余杭区,农村垃圾收集率、污水处理覆盖率和卫生户厕普及率均达100%,市级生态村创建率达到80%。在省内率先完成全域性污染型畜禽禁养关停等工作,基本消除养殖污染。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全区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建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1000余家,农村社区配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60人,形成以农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 “三社联动”新格局,将社会工作理念逐步从城市社区延伸至农村社区。

   开展 “美丽乡村”专项行动,为打造既充满创新活力、又社会秩序井然的富有人文魅力的高品质新余杭,为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榜样提供优美的环境基础。

   据悉,接下来余杭区将以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以“5+1”治理模式为基础,着力构建余杭久美田园社区,实施《杭州市农村社区建设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新经济、新服务、新治理、新文化、新环境“五大空间”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求打造一批村庄经济发展、田园风光迷人、信息服务智慧、管理法治民主、邻里和谐幸福的农村社区示范亮点,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层基础。

作者:记者 余琼雅 通讯员  俞犁鲲  编辑:余琼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