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我们习惯了随手关门,但也偶尔会有忘记的时候。这不,家住望江区块的两户居民就因为没关门,闯来了不速之客——这是一个醉酒的中年男子,手里还拿着一把刀,晚上十点左右先后进了两户居民家中,结果其中一户还因为伤了这男子赔了医药费……
2016年5月29日,夜里十点多,周大伯正呆在自己家中,这时一位中年男子推门进了自己家,眼看这男子手中竟持有一把黑柄水果刀,身上还有一股浓烈的酒味。周大伯急忙起身,一番周旋,将男子推出家门,立刻关好门窗。
之后,男子又走去了隔壁的小区,持刀闯入望江门外直街的刘大爷家。刘大爷正好去了楼下的侄子家,等到晚上近12点的时候,刘大爷走回家中,发现男子坐在他家二楼房间的床上,警惕的刘大爷立即找了一把铜柄尖刀防身,并下楼让侄子赶快报警,等刘大爷再返回家中时,男子开始持刀上前对峙。
刘大爷见状尝试打落男子手中的刀具,无奈没有成功,于是他强行从男子手中夺下刀具,并控制了男子直至民警到达现场。而在争夺过程中,刘大爷的尖刀致使男子右腰背部被刺伤,于是立马将其送至医院急救。事后,刘大爷为此还支付了男子一千元的医药费。
今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喝完一斤白酒欲找老乡,途中急解手误闯居民家?
庭上,这名中年男子余某站在被告席上称:案发当天,他喝了一斤多的白酒,酒后,他想去找住在望江区块的老乡,老乡在那卖水产,他准备去叙个旧。途中,尿憋得急,就想着找个厕所解手,正好居民周大伯家亮着灯,门也是开着的。“我以为是厕所,就进去了,喝了酒,迷迷糊糊的,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余某回忆说。“我喝酒前身上根本就没有带刀具。”
对于诉状书上指控的罪名,余某表示承认自己闯入民宅,但坚持自己当时只是习惯性地背了自己的黑色小挎包,并没有所谓的持刀入室,而且也没有拿居民的任何财物。
找厕所何需穿过重重阻碍攀上二楼?私闯民宅罪名证据确凿
对于余某的辩护,公诉人也一一做了举证。
公诉人认为:居民的住宅位于小区二楼,而且有围墙阻挡,如果想进入其家中,必须通过围墙大门,然后穿过一楼狭窄的“曲”字形回廊,然后才有可能进入二楼。而居民家的木质楼梯陡切窄,需要攀上二楼。找一个厕所何需如此麻烦?况且被告余某还说自己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几乎不省人事,又哪来的力气可以爬楼?
至于有没有拿刀具的问题,两户居民的证言都表明余某当时持有黑柄刀具,警察也在现场收缴到该刀具,并在其上提取到余某的DNA信息,证据确凿。
由于对余某的作案动机无法鉴定,而且余某也的确没有拿走居民家中的任何财物,于是公诉人认为余某持刀非法侵入住宅罪名应当成立。
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余某说:“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好端端的挨了刀,去住了20多天的院,还花了两万多。现在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我承担的责任我会承担,同时,我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持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余某有期徒刑9个月零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