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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猎首”专项行动发布:市民应如何防范传销?
发布时间:2016-07-13 16:15:32 星期三  来源:杭州网

浙江省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猎首”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杭州网讯 7月13日上午,浙江省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猎首”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省公安厅召开。

    据悉,省公安厅在前期“清雷”专项行动期间(4月-6月),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猎首”专项工作。截止6月底,全省共出动警力2800余名,破获传销案件及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5起,捣毁传销窝点474个,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头目257名,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86名。

    此次“猎首”专项工作是我省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工作机制的一次创新,其主要体现在三个“首次”。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深度应用大数据研判“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首次采用省厅集中研判、市局二次研判、县局精准打击三级联动作战模式,首次实现涉案线索破案率100%,骨干头目无一漏网,传销窝点精准清除,传销网络彻底瓦解。

    传销形式多样 犯罪手段发生转变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打传主力军的作用,持续高压严打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当前,我省“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传销活动在我省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死灰复燃”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传销组织反侦察能力提升,传销活动更趋隐蔽、组织更趋严密,其犯罪手段呈现出“三个转变”:

    一是“洗脑”方式发生转变。“洗脑”方式由原先单一的暴力“洗脑”升级为感情“洗脑”、理论“洗脑”;“洗脑”模式从过去的“大班教学”演变为“小班教学”,甚至“一对一”“面对面”,提升“洗脑”效率,缩短“洗脑”时间;“洗脑”课程设置更趋系统化、专业化,如专门设置了传销活动所谓“合法性”的解读及如何对抗执法部门等课程。

    二是聚集方式发生转变。传销窝点由已往一地多点分布演化为跨区域设置、多点分布、迁移频繁,且传销人员定期交叉暂住。传销骨干头目也由本地管理转变为异地指挥,分级管理,定期巡查。

    三是资金交易方式发生转变。资金由银行柜面转账向网银等方式转化,有的使用现金交割。基于上述“三个转变”,使得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体系更加多变、传销层级更加模糊、传销人员更加分散,给公安机关发现、查处传销犯罪活动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那么,传销有哪些类型?

    目前,我省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两种形式,“聚集式”传销以投资国家工程为幌子,混淆“直销”概念,欺骗广大群众参与,参与人员多为外省籍人员,这类传销是此次“猎首”行动的打击重点。

    网络传销形式多样,主要以“购物返利”“消费返点”“网络广告”“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互助”等为名,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具有跨地域传播、扩散速度快、参与人员众多等特点,极具欺骗性、隐蔽性,已逐渐成为传销犯罪的主流模式,隐患极大。

    此外,以传销的手段开展非法集资等复合型犯罪现象自去年以来日益增多。此类犯罪与传统传销或集资类犯罪相比,利诱性、迷惑性、欺骗性、隐蔽性更强,更易威胁国家金融安全、更易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更易破坏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我省公安机关查处了“云数贸”“中联电子”“舍得”“成谋商城”“中国蒙商”等20余起网络传销案件。

    我们该如何识别传销?

    传销形式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广大群众可以重点把握以下三点,这也是公安机关认定传销的主要依据。

    1.入门费。以各种名义缴纳费用。即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获得加入资格。只有交费才能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这是传销活动必经的程序。

    2.拉人头。即发展下线人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传销组织不论规模大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呈“底大尖小”金字塔型结构(又称“伞形”结构),以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数量分成不同的层级。

    3.团队复式计酬。即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这是传销组织计酬方式的特点。在实践中,我国的传销组织几乎都是按照“双轨制”“五级三阶制”(几何倍增)进行计酬。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应如何防范传销?

    首先,我们要认清传销违法犯罪本质。传销活动履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传销组织的“洗脑”手段危害严重,广大群众只闻危害、不识行为方式,难以避免陷入传销活动。因此,广大群众要加强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条例》等知识的学习,提升识传、防传能力。这几年省公安厅在重拳打击传销的同时,广泛宣传防范传销知识。

    其次要谨慎对待各种投资项目。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一查二看三咨询”辨识各种项目的合法性,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防止上当受骗。

    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应及时举报。防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是一场人民战争,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身边有传销违法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最后,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正在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尤其是传销骨干头目,应悬崖勒马,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仍执迷不悟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通讯员 陈谊 记者 顾平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