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9月24日凌晨1点3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牌号为浙Aj5***的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在余杭区临博路路上,刚开出300米,快接近湖潭路路口时,车子的左前轮突然爆胎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男子立即下车查看。 正巧此时PTU巡逻车经过,见到该情况,PTU队员立即下车帮忙,按说遇到这样的好事,司机应该高兴才对啊,但他的脸上却不见丝毫悦色,反倒有些慌乱,这是怎么回事?PTU队员刚靠近这名驾驶员时,就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难道是? “你是不是喝酒了?”队员随即问,这司机也隐瞒不下去了,表示的确喝过酒,还喝了不少。经交警部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 交警立即将其带回了交警临平中队接受处理。 据了解,男子姓舒,36岁,江西九江人。他交代,23日晚上与朋友一起在饭店里吃饭,期间就喝了3两左右的白酒,随后又去了KTV期间喝了两小瓶的啤酒,直到24日凌晨才结束。 当时他想着,这么晚应该不会遇到交警了,就开着车准备回德清新安镇,但没有想到车子开出才300米就遇到了爆胎,还遇到了民警,被逮了个正着。 进一步查询后发现,这是2012年以来,舒某第三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了,前二次分别在2012年3月和8月。 最终,经检测,舒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8.4mg/100ml,属于危险驾驶,他将依法被处于1-6个月拘役及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