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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3人 处罚69起 杭州警方全面打响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2-01-18 09:23:59 Tue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为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根据市局总体部署,2022年1月1日开始,桐庐县公安局下发《全县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1月以来,桐庐县公安局共开展出租房屋集中清查19次,参与警力524人次,重点检查了城南街道乔林村、凤川街道桑园村等10个区域。新登记流动人口5267人,签订治安责任书635份,发放整改通知书150份(对整改不到位实行顶格处罚),办理流动人口管理类案件(处罚房东及单位)69起。

2022年1月初,瑶琳派出所在居住房屋清理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后浦村1处房屋设置租房10间以上,存在未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和“四件套”等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房东限期整改。1月14日,民警在复查时发现房东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瑶琳派出所依法对房东周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16日,分水派出所民警发现房东高某缺少消防设施,并且在复查时未在期限时间内整改到位,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17日,富春江派出所民警在复查时发现房东江某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逾期仍拒不改正,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下一步,桐庐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排查与整治力度,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实现全县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持续上升,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管控能力明显上升,涉及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的案件和安全隐患明显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惨痛教训让人触目惊心。

2021年2月25日,广东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一公寓楼出租房发生火灾,导致1死7伤。

2021年8月6日,上海浦东祝桥江镇地区某出租房起火,导致4人死亡。

2021年2月5日,深圳龙岗某小区高层出租房发生火灾,虽然很快被扑灭,却造成1人死亡(8岁男孩)3人受伤。

        警方提醒

消防问题非小事!房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广大市民特别是房东,切莫心存侥幸,抓紧自查自纠,拒不整改或不配合警方工作的将被依法严肃查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或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前款规定的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单位承租居住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出租房安全整治标准

“七不租”

每个居室人均居住不足4平方米,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的关系的除外)不租

分隔搭建居室不租

厨卫或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租

违法建筑不租

安装固定防盗窗的不租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的不租

存在其他治安、消防隐患的不租

“六严禁”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

严禁违章建筑住人

严禁违规分隔出租或非居住空间住人

严禁超量住人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三合一”场所违规出租住人

电动车一律不停放在楼道间等区域,一律不过夜充电等。


作者:通讯员王聪 记者李建刚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