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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从外卖羊棒骨吃出铁丝还上了手术台……法院:三倍赔偿!
发布时间:2021-10-25 16:39:59 Mon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饿的时候一份热乎的外卖,本来是件极幸福的事情。但有位消费者小刚(化名)却咽下了外卖中的一段铁丝,为此辗转多家医院,甚至还动了手术……事后,小刚者曾通过多种方式与商家协商,均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将商家告上了法庭。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商家构成侵权,责令其赔付原告损失2万余元,并承担三倍损失赔偿金。

小刚回忆,在今年7月份他通过外卖平台在该商家点了羊棒骨,在进食过程中突感不适,喉咙中有异物卡住。

自行催吐未果后前往医院治疗,经两次手术方取出异物。经确认,该异物为铁丝,附着于餐食中。

事发后,小刚与外卖平台、商家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支付损害赔偿金。

商家辩称,其提供的食物具有合法来源,系合格产品,小刚未证明系食用被告食物造成损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点外卖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订餐方式,其特点在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不当面交接商品,即就餐地点与餐厅分离,与堂食有显著区别。

本案中小刚于17:35收到外卖,当晚18:51已从第一家医院离开,21:32即在涉案外卖平台提交投诉,各时间节点衔接紧密。且小刚受伤部位为食道,与进食有相当关联性。

结合商家并未提供反驳证据,小刚受伤系食用商家制售的外卖所致具有高度盖然性。

值得指出的是,小刚受伤后第一时间赴医院就诊,期间通过平台反映问题,与商家协商处理,在多途径协商未果后方提起诉讼,符合一名普通消费者的正当理性行为。若要求小刚保留并提供铁丝与涉案食品直接接触的证据,显然过于严苛。根据日常经验和逻辑推理,推定商家制售外卖中混入铁丝与原告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商家制售食品中混有铁丝,属于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应当承担赔偿原告损失并增加赔偿损失三倍赔偿金的民事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外卖服务普及的当下,商家更应当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追求高质量的出餐品质。外卖平台应当设置简便快捷的投诉渠道,及时披露商家信息,积极开展沟通调解工作,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共建安全、有序、自律的网络订餐环境。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互联法  编辑:李建刚
饿的时候一份热乎的外卖,本来是件极幸福的事情。但有位消费者小刚(化名)却咽下了外卖中的一段铁丝,为此辗转多家医院,甚至还动了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