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浙江省召开第七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明确要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浙江省与南京等涉疫城市经贸、人员往来密切,疫情输入风险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浙江将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切实做好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严格对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守牢第一道关口,防范输入风险。
(二)切实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医疗、养老、机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地铁站、宾馆、商超、封闭游艺娱乐、出入境口岸、景区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核验、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
(三)切实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规范开展预检分诊,确保发热患者均在发热门诊(诊室)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等,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发热患者信息报告及闭环管理。加强院感防控工作,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此外,浙江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好风险等级未划定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对国内省份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后,疫情发生地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时,加强主动排查,引导来浙返浙人员主动申报告知,要求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