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杭州、湖州、温州、金华、衢州五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区域通办”便民举措。符合条件的群众可以在杭州、湖州、温州、金华、衢州五市范围内任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三大类35项业务。
今年以来,杭州市公安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基点,紧紧围绕公安部“跨省通办”和浙江“全省通办”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全城通办”先行优势,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工作,联合湖州、温州、金华、衢州等在杭人口相对密集城市,积极打破地域壁垒,打通户籍业务近83%的办理通道,惠及60余万在杭流动人口,及在湖州、温州、金华、衢州四地居住的10余万杭州人,为更多在浙人员带来便利,献礼建党100周年。
目前涉及的35项业务,涵盖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即审即办类业务;居民户口簿申领、换领、补领等25项流转办理类业务;市外夫妻投靠落户(限城镇区域)等9项流转审批类业务共三大类业务类型。具体业务详细请看:
(一)即审即办类(1项)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二)流转办理类(25项)
1.国内出生户口登记(限出生五年以内);
2.国外出生户口登记(限出生五年以内);
3.居民户口簿申领、换领、补领;
4.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省内户籍人员);
5.户主变更;
6.兵役状况变更;
7.婚姻状况变更;
8.文化程度变更;
9.服务处所变更;
10.死亡注销户口;
11.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12.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13.出境注销户口;
14.服兵役注销户口;
15.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限城镇区域);
16.市内夫妻投靠落户(限城镇区域);
17.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限城镇区域);
18.市内住址变动落户(限城镇区域);
19.户口迁往省外;
20.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口迁往学校;
21.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
22.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户口迁出(入学前未迁入高校的,毕业时直接迁往就业地);
23.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就业地);
24.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往原籍地);
25.户籍事项证明(限规定的四类情况:需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的情况;需证明注销户口的情况;需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的情况;户口迁移轨迹、迁移时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流转审批类(9项)
1.收养登记落户(限持收养证落户);
2.华侨回国定居落户(限城镇区域);
3.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限城镇区域);
4.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限城镇区域);
5.市外夫妻投靠落户(限城镇区域);
6.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往现家庭所在地);
7.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限本省户籍人员);
8.本省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含户口迁入后的身份证换、补领);
9.外省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含户口迁入后的身份证换、补领)。
温馨提醒:“区域通办”服务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各受理窗口按此时间办理“区域通办”业务,超过服务时间的办件均计入下一时段的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