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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守护“少年的你”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1-05-28 17:39:35 Fri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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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龚成

杭州网讯 6月1日起,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5月28日,浙江省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商未成年人保护话题。会上,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同步发布。

2020年10月20日,随着庄严的法槌徐徐落下,浙江首例网络销售伪劣儿童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公益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和浙江省妇儿基金会签订协议,约定赔偿金由省妇儿基金会代管,用于未成年人疫情防护等公益性支出。该案的办理,开启了融线上线下一体的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模式,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中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面对疫情,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未刑事案件6099件842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96件5283人,办案情况平稳有序,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保护救助也依旧稳步前行。

去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狠抓契机、转变理念、强化监督、深化创新,着力护航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助推未成年人省域治理现代化。

“细节决定成败。我们秉持涉未案件无小案理念,狠抓精细化办案,审慎处理每一起涉未案件,着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说。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不纵容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03件3141人,批准逮捕1227人,提起公诉1553人,其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3人,无期徒刑以上17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中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的,坚持“宽容不纵容”,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2020年全省共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558人,提起公诉1165人。

对涉嫌轻微犯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2020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0%和59%,同比分别上升13和14.3个百分点。

同时,力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入挖掘案件的背后问题成因,以检察建议、专题报告、机制创建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校园安全和受教育权领域治理、涉未成年人公共服务领域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和不良读物领域治理,以及涉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领域治理等。

“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守未检初心,强化政治锤炼,勇担职责使命,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亿万家庭幸福安康,作出不懈努力。”孔璋表示。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史隽   编辑:首席编辑 张晶
6月1日起,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5月28日,浙江省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商未成年人保护永恒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