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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异国向淳安警方交投案自首书
发布时间:2021-04-22 17:31:17 Thu  来源:杭州网

苏某1983年生,温州人,2019年2月,淳安县公安局侦查打击署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伙同他人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开设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APP在互联网上向客户放贷和收取利息,非法获利数十余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随着案件进一步侦办,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某涉嫌本案,同年4月将其列为上网逃犯。

调查中发现苏某已于2019年2月底持港澳通行证出境至香港。民警多次对其家人开展劝投工作,其家人表示已与苏某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在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后回国投案自首,但不愿提供联系方式。

2020年因新冠疫情暴发,民警抓住机遇加大劝投力度,经对苏某亲友多次劝说,从其律师陈某处得知苏某目前滞留在印度尼西亚,因苏某出国时间较长,国内通信工具已停用。2021年春节后,通过陈某劝说,苏某恢复国内通信工具,与民警取得直接联系。苏某坦言因不慎将护照遗失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回国,加之自知“网逃”身份,不敢前往大使馆寻求帮助。

2021年2月24日其向淳安县公安局提交投案自首书。此后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民警将该情况呈报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经各级公安机关不懈努力和驻印尼大使馆大力协助,苏某终于踏上回国投案之路。

4月21日下午,侦查打击署三大队民警去到杭州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成功接收从境外回国投案的“猎狐”犯罪嫌疑人苏某,目前苏某正在接受隔离中。

作者:通讯员 余勇 记者 李建刚  编辑:徐洁
2019年2月,淳安县公安局侦查打击署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伙同他人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开设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APP在互联网上向客户放贷和收取利息,非法获利数十余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随着案件进一步侦办,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某涉嫌本案,同年4月将其列为上网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