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杭州市对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就给用人单位补贴一年社保费。
补贴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以后新招用(或社会组织2018年10月1日以后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该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期限为1年。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也可前往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办事服务窗口进行直接咨询和办理。
企业对该项补贴怎么申请?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在申请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整理了几个典型案例,希望能为企业提供一些帮助。
例1
小微企业A于2019年1月招用高校毕业生小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小王于2020年1月份离职,A单位于2020年2月份来申请高校毕业生补贴,经工作人员资料审核告知,由于A单位未给小王进行就业登记,所以无法申请该项补贴。
温馨小贴士:就业登记是补贴条件之一,未办理就业登记就不能给予社保补贴。所以用人单位在招用高校毕业生后一定要按规定及时为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若来申请补贴时,高校毕业生已离职,则无法进行就业登记,很遗憾,这就不符合申请条件了。
例2
小微企业C于2019年6月招用高校毕业生小赵,至2020年5月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满一年,且之后小赵未离职。C单位于2020年6月提出申请享受2019年6月——2020年5月的补贴,受理部门建议其先申请2019年6月-2020年1月的补贴,剩余的4个月,建议C单位在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结束正常缴费4个月后提出申请。
温馨小贴士: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是按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我市自2020年2月起执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免征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的。为确保小微企业尽可能享受更高额度的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进行顺延。因此本“栗子”中,受理部门建议企业顺延享受小赵的社保补贴。顺延后补贴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按“粟子”中所述,先申请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执行前的补贴,待该政策结束后,再顺延申请剩余的补贴;第二种是先不享受,待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执行结束后,顺延一并申请累计一年的补贴。
例3
小微企业B于2019年2月和2019年4月分别招用2名高校毕业生小张和小周, 2020年1月和2020年3月分别用工满一年,且均在用工满1年后离职。2020年4月企业申请该两人的社保补贴,两人社保缴费基数相同,但补贴额度小张却比小周多。
(温馨小贴士: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是按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而我市自2020年2月起执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免征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的,因此小周补贴的期限中有两个月享受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所以小周的补贴额度少于小张)。
例4
小微企业D于2018年8月招用高校毕业生小李,至2019年7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2020年7月到经办窗口申请补贴时实际已逾期6个月,但D企业仍享受了小李一年的社保补贴。
温馨小贴士:补贴的申请时间一般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的,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但因疫情影响,不少小微企业无法及时提出申请,为确保企业待遇不受影响,我市在《关于进一步落实复工企业用工保障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32号)中明确,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申请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时间可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