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文件精神及全省社保经办统一工作布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通过人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进行办理。
国家社保服务平台网上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窗口不再受理跨省转移
实施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将不再受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原有的各类网上办事、掌上APP等途径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省内关系转移提示
全省社保经办系统集中前,省内转移业务按现行经办流程办理。全省社保经办系统集中后,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再实实时转移,实行退休前一次归集。
智能咨询
相关的办理流程,可进入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众号,直接通过“社保易窗”咨询。
也可打电话:87220381,87214134
因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省集中等原因导致业务办理不畅的,敬请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谅解!
医保关系按原渠道办理
医保关系转移按原渠道方式办理,可通过浙里办APP、杭州办事APP等渠道,下载打印参保凭证,申请人自行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