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5月14日下午,浙江省举行第四十七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残联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生活备受关注。目前浙江省困难群众的情况如何,并出台了有哪些帮扶措施?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表示,浙江省在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措施:
1. 加强生活困难群众的探访摸排。特别是重病重残人员、不能返岗人员、失业人员等的探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2. 加大临时救助人员。对暂时无法找到工作、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失业家庭,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食物等形式给予救助,4月份以来全省临时救助8583人,发放临时补助1289万元。
3.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以来,我省温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5个市,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 及时发放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