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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来浙江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发布时间:2020-05-14 17:17:16 Thu  来源:杭州网

5月14日下午,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场)举行。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残联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通报疫情相关内容,他指出,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来浙人员新冠肺炎检测。“我省建立与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相对应的人员安全流动管理机制,将按国家分区分级标准确定为高风险的县(市、区)动态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鉴于吉林省舒兰市因发生聚集性疫情被列为高风险地区,我省于5月11日规定,对舒兰市来浙人员要求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保护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需及时到我省各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全域已为低风险地区。对三省六市来浙人员,除重点人群外,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等证明材料;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工作,自发文之日延长30天,即截止6月9日。

上述重点人群范围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发热症状者;到目的地从事教育、医疗服务,包括在教学机构和医疗机构从事保洁、保安、保育等工作人员;到目的地从事公共场所服务、交通工具服务及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狱和看守所等特殊服务的人员,以及在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那么,对来自黑龙江等三省六市一般来浙人员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对相关的重点人群仍然保持相应的管控措施,这是基于怎样的考量呢?

陈广胜表示,对于重点地区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是我省加强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最近省外一些地区又发生了聚集性疫情,更说明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慎重,不能有半点麻痹松懈。浙江省前段时间对来自黑龙江等三省六市人员到浙,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等材料,这是基于当时这些地方的疫情风险等级所作出的政策安排。随着这些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这些城市都已经是低风险地区了,也要对相应的措施作出调整。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因为核酸检测的初衷是针对风险,一个城市的来浙人员,不同的人群风险系数,也是有差异的。

从精准防控角度,对于不同人群,完全可以采取有所差异的措施。浙江省划定的重点人群是针对风险系数相对较大的这部分人群。一类是比较容易成为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的人员,比如密切接触者,比如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另外一类是患病以后产生潜在风险较大的人员,比如教育医疗服务的人员,从事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服务的人员,他们一旦是病毒的携带者,就可能会传染给学生,或者在医院等公共区间导致群体性的感染,所以对这一部分人员,就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延长30天的必要的管控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需要说明的是,浙江省建立与区域风险等级相对应的人员流动安全管理机制,对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类等级确定为高风险地区的,动态纳入重点管控的范围,对确定为中风险地区的,经评估后也可能会纳入重点管控的范围。所以,吉林省舒兰市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纳入重点管控地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舒兰市也有一天不再成为重点地区的名录,那么来自该市的重点人群,我们原则上仍然会延长30天时间加以必要的管控。这在浙江省是一种机制性的安排,不是针对某一个特定的城市,可以说完全是针对区域疫情风险的一种条件反射。

作者:记者 陈培 沈雁容  编辑:陈焕
5月14日下午,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场)上指出:浙江省于5月11日规定,对舒兰市来浙人员要求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保护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