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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酒后驾车送友,意外车祸遭友索赔,这笔账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0-05-14 11:52:15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为兄弟两肋插刀”是传说中做朋友的最高境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个司机都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那么,当兄弟情面“撞上”交通法规,结果又会怎么样呢?

近日,富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驾驶人陈某因顾念“兄弟”情面醉酒开车导致车祸,结果伤人伤己不说,还惹得“兄弟”反目、对簿公堂。

经不住朋友要求,醉酒驾车引发悲剧

原告何某与被告陈某本来是一对称兄道弟的好朋友。2018年的某一天晚上,俩人相约在一家小饭馆吃饭,饭桌上两人把酒言欢,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

分别之际,何某提出让陈某开车送他回家,陈某一方面碍于弟兄情面,出于“义气”不好推辞,另一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想着凌晨路上也没什么车和人,于是同意驾车送何某回家。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路上陈某意外追尾案外人董某的小车。陈某和何某也均因此受伤。

此次事故,交警最终认定:陈某因醉酒驾驶负全部责任。

“塑料兄弟情”破裂

因为这次交通事故,何某受伤住院二十天,花去医疗费五万多元(其中陈某已垫付部分),再加上误工、护理等费用,前前后后加起来近十万元。这么一笔不菲赔偿,何某思前想后觉得陈某应该要对此负责。于是,何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好兄弟”陈某告到了法院,要求陈某赔偿上述损失。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己见,且情绪都非常激动。何某认为,陈某是此次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自己的损失理应由陈某承担。陈某则表示,自己已经因为醉酒驾驶受到了刑事处罚,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四千元”,况且自己在这次事故中也撞掉了多颗牙齿,治疗费用均由自己承担。

陈某强调,本案是何某强行要求自己送其回家引起的。对此,陈某坚决不同意赔偿。双方各执一词,同时由于双方对于赔偿的分歧比较大,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均有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前,何某和陈某共同饮酒,在醉酒状态下又相约驾车回家,所以何某对陈某醉酒驾驶的行为是明确知晓的。何某系明知他人醉酒驾驶,仍乘坐其驾驶的车辆。

司机因醉酒驾驶发生事故的,不仅要对另一方车辆承担赔偿责任,对自己车辆的同乘人员也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明知他人饮酒,仍让其驾车搭载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即在明知他人醉酒的情况下,对他人的醉酒危险驾驶行为未行劝阻,仍让其驾车搭载自己,该人员亦存在过错,驾驶员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中虽然陈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但是同乘人员何某本身也存在过错,所以适当减轻了陈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陈某赔偿给何某6万余元。本案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汽车作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由于其速度较快,冲击力较大,危险性相对较高。尤其酒后驾车,因为酒精具有一定的麻醉作用,往往会使驾驶人员出现视觉障碍及触觉感知、判断能力、操作能力的明显下降,甚至出现手、脚无法正常控制方向盘及油门、刹车等情况,极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可怕后果。

作者:记者 郑秋青 通讯员 富法   编辑:徐洁
2018年的某一天晚上,俩人相约在一家小饭馆吃饭,饭桌上两人把酒言欢,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分别之际,何某提出让陈某开车送他回家,陈某一方面碍于弟兄情面,出于“义气”不好推辞,另一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想着凌晨路上也没什么车和人,于是同意驾车送何某回家。然而,路上陈某意外追尾案外人董某的小车。陈某和何某也均因此受伤。何某思前想后觉得陈某应该要对此负责。于是,何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好兄弟”陈某告到了法院,要求陈某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