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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花大钱要买的“怪鱼”  杭州老人放掉也不卖
发布时间:2020-05-14 08:25:46 Thu  来源:杭州网

老李是淳安县中洲镇乘风源村的村民,5月6日,他像往常一样走到房子边的凉亭休息,听到村里保洁员在清理水沟时说“这里有个怪物”,他走过去一看,像条鱼但又长着四只脚,老李想起来曾经在新闻里看到过,猜测这就是保护动物娃娃鱼。

他跟大家说是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并将其带回家中,因头部有点小伤,老李暂时将娃娃鱼放在家里水池中,买来肉、小鱼小心伺候着。

这条娃娃鱼有4350克,体长90余厘米。老李和村民都是头一回看见这么大人娃娃鱼,拍照发了朋友圈,没想到,有好友看到后竟打电话给他,愿意出高价购买,老李听后笑笑说:“我家经济条件虽然差,但这是保护动物,不能卖,这个钱我不赚。”

5月11日晚,老李看着娃娃鱼的伤好多了,第二天一早就打电话向淳安县森林公安局求助,森林公安去到老李家,经专家确认这条为娃娃鱼。

老李说:“我自己去放生拍村民不相信,交给别人放生我也不放心,我只相信你们。”随后,民警和老李一起寻找了一处偏僻人山沟,将这条娃娃鱼放生。

娃娃鱼是一种生活在淡水中的两栖动物,与青蛙和蟾蜍同属一个大家庭,学名叫大鲵或鲵鱼。近年来,随着森林公安加大对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淳安山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越来越优,为此,森林公安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在野外发现未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尽量在它的原生处就地放生;如遇受伤需要救助的,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全力保护好野生动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严禁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森林公安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猎捕、出售、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周锐  编辑:徐洁
老李想起来曾经在新闻里看到过,猜测这就是保护动物娃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