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了一起因赌博引发的职务侵占案。90后的李某在庭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我忽视了法律,现在才认识到了犯罪危害,以后我会好好改造的,出去以后努力赚钱清还公款,尽力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遵纪守法做个合格的公民。”
庭审现场
李某能说会道、相貌俱佳,深受购房者们的喜爱与信赖。由于出色的工作能力,年纪轻轻的他就成为杭州A房地产公司旗下某店综合商圈经理。
职权大了,谋私利之心也开始蠢蠢欲动。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过程中,他利用职务便利,注册开设了自己的房地产公司-杭州B房地产公司。
随后李某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杭州B房地产公司对公账户私自收取购房人潘某、张某本应转入杭州A房地产公司监管账户的购房款各人民币300万元,共计侵占杭州A房地产公司代管购房款人民币600万元。
案发后,杭州A房地产公司垫支全部代管购房款用于相关购房人过户。
那侵占来的600万元花到哪里去了呢?原来李某沉迷于网络赌博,不知不觉中已输的一干二净,而一时的贪念,更是让他陷入了万丈深渊。2019年8月19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钱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自首情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600万元,发还被害单位杭州某房地产公司。
法官提醒,作为公司高管,应当履行“勤勉”、“忠实”义务,以合法途径获取自身利益,切不可因一时之利、不良嗜好而行差踏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