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基本符合廉租住房房源调整申请条件的保障家庭,在杭州住保房管局官网公示。
凡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日(含)内,可向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87709573。
什么样的情形可以申请调整房源?
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实物配租)》且按时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保障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房源调整:
1、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肢体或视力残疾的残疾人,或70周岁(含)以上老人,现承租房屋楼层较高且无电梯设施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精神、智力残疾的残疾人,行为不能自控的。
3、家庭成员中有一类重大疾病患者,需就近就医的。
4、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必要调整的。
房源调整的原则
原则上在同小区(项目)、同区域内进行房源调整。
对于上述第1种情形,可申请调整到楼层较低或有电梯设施的房源。
对于上述第1种情形,可申请调整到楼层较低或有电梯设施的房源。
对于上述第3种情形,可跨小区(项目)、跨区域申请房源调整。
申请房源调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调整房源的保障家庭,除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的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残疾的残疾人,提交残疾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家庭成员中有一类重大疾病患者的,提交三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调整的,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或政策文本及规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校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