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目前,浙江多地出现了无症状感染者,大家都对此较为担心。怎么判定“无症状感染者”?这类人群是否具有传染性?针对出现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浙江又将如何管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家如何做好防护?
今天(4月13日)传染病流行病学专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龚震宇在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3场新闻发布会上,就此问题给出了答案。
无症状感染者分两类
隐性感染者和处于潜伏期的病例
据龚震宇介绍,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临床表现,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隐性感染者,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临床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病例,即将发病,目前处于“无症状感染”状态 。
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有5种发现途径,都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主动监测中发现的:
1.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主动监测时发现;
2.在聚集性疫情的调查中,开展主动监测发现的;
3.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进行主动监测时发现的;
4.在对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的人员,主动监测时发现的;
5.在流行病学调查、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
所以,被称为“医学侦探”和“病毒捕手”的流行病学调查非常重要,应该大力加强。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
龚震宇表示,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其传染性可能会比病例低一些,但是因为无症状感染者传播具有隐匿性, 容易被忽视,防控难度大,情况复杂,所以无症状感染者作为传染源意义绝对不能轻视!” 龚震宇说。
把无症状感染者和病例采取一样严格的管理措施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据了解,浙江把无症状感染者和病例采取一样严格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如若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如若核酸检测仍为阳性,则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
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需要注意的是,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要定期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健康状况。
在全球疫情没有完全结束之前
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龚震宇表示,目前还处于疫情防控阶段,对于普通人而言,千万不能麻痹大意:防控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不是0风险。
其次,在全球疫情没有完全结束之前,大家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经常开窗通风、排队一米线、少聚集,必要时候戴口罩、清洁消毒,保持社交距离 。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不要隐瞒,要及时告诉社区和防疫工作者,并如实报告14天来的行程,便于追踪隐匿的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