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4月3日)下午3点,浙江省举行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易感人群集中,易导致交叉感染,社会关注度高。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在会上介绍,省疾控中心已组织编写并通过浙江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指导手册》中小学校版和高校版两本手册,教育厅防控组也作为文件附件印发了。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
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
章荣华提醒,学生在上学途中和在校期间要注意以下各方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学生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请假,及时就医,不应继续上学。学生家长或共同生活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也要及时告知学校。
上学途中学生应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要留意周围人员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学生进校时要有序接受学校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前后间隔一定距离,如有咽痛等身体不适要主动告知;
在校期间加强手卫生,佩戴口罩前、摘脱口罩前后、饭前便后、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等情况下,都要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要教会学生掌握七步洗手法,洗手时,注意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清洗,洗手总时间至少20秒;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对着他人咳嗽,避免用未清洗的手触摸眼、口、鼻;教室要加强开窗通风,课间休息时,不扎堆,不打闹,尽量避免面对面近距离接触;
鼓励分时、分餐,创造条件不集中就餐。就餐时,学生排队时要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一人一具,分餐分盘,错位就坐;放学后,不聚会、不聚餐,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对幼儿园小朋友,家长要关注其每日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要及时告知老师并请假就医。对于从外地回来上学的学生,如要乘坐火车或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返校,要妥善保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另外,学生在饮食、运动方面,要注意食物多样,保证充足的营养,在校期间也要多参加户外活动,锻炼身体,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学校要做好健康防护举措和健康宣教
对于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
章荣华表示,开学复课后,学校每天上午、下午给师生测温2次。师生每天进校时检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应与其他师生接触,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快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入校时无家长陪同的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学校要立即通知家长,并将学生安排在(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暂时隔离,尽量安排在最短时间内由家长或学校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要立即调查患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师生近期是否出现类似的症状,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在校期间,师生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校应第一时间将这些师生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点,同时找到与这些师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叮嘱这些密切接触者带上口罩,就地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与此同时,学校要做好健康宣教,稳定师生情绪,避免引起恐慌。如果是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需要由有关部门安排进行集中医学隔离。
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疑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者,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再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可返校)。
在上述过程中,师生如有呕吐物、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学校应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严格消毒处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配合卫生部门完成消毒工作,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对于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级及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以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卫生专业机构的评估,确定全校其他班级学生的风险,确定是否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