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饮料瓶径直飞向了胡师傅车子的挡风玻璃右侧
胡师傅本想趁着周末带妻子出去散散心,可因为高速上突然飞来的一个小空瓶,破坏了出行的好心情。
3月29日9时20分许,带妻子到千岛湖游玩的胡师傅在回程的路上,途径新安江收费站时,由于雨势加大,在第一车道上行驶的他适当地放慢了车速。岂知就因为这样,被后面的车子从右侧超车,还碰上了一个“糟心”的小空瓶。
从胡师傅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来看,右侧第二车道的白色小车在完成超车变道的同时,还从车窗里扔出了一个饮料瓶,饮料瓶径直飞向了胡师傅车子的挡风玻璃右侧。好在胡师傅车速不快,且操作正确,没有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我们夫妻俩当时都受到了惊吓,高速上随手扔东西的行为真不能容忍。”于是,胡师傅向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三大队报警,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
执勤民警在看了视频内容之后,也对白色小车车主扔空瓶的行为表示愤慨,并承诺:证据充分,抛物必惩!
虽然胡师傅没要求对方索赔,但杭州高速交警表示,会继续跟进,通过高速沿途监控对白色小车进行调查,一旦查到必将严惩。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往车外抛杂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被扣分。如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如果抛洒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