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李洁回答记者提问。
提供网络祭扫、代为祭扫、预约祭扫三种便民祭扫服务
记者:清明期间,浙江省将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等集体性活动,请问各地将提供什么样的便民服务来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呢?
李洁:清明节是我们最重要的传统祭祀节日。但是,清明期间人员的聚集和流动的增加,将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因此,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分类指导”的要求,决定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同时,为尊重传统、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将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群众不同的需求,提供三种便民祭扫服务。
一是网络祭扫。全省76家殡仪馆、202家经营性公墓、5000余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
二是代为祭扫。部分地区的殡葬服务机构推出代为祭扫服务,由工作人员通过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
三是预约祭扫。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等地区,在安全防范措施有保障的情况下,开通了预约祭扫服务。可以关注各地市防控指挥机构和民政部门的通告,了解当地在清明期间提供的便民祭扫服务种类和基本情况,提早做好今年的祭扫安排。
浙江3名救助对象确诊新冠肺炎,已治愈并收到3000元临时救助金
记者:疫情发生后,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李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始终是党和政府最关心的事情。疫情发生后,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一线救助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措施。
一是及时做好救助审批,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浙里办”申请救助,利用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开展收入财产比对核查,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代替入户调查,及时审批,确保应保尽保。
疫情以来,全省新增低保对象8695人,医保边缘对象2875人,特困人员362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6057人次,救助资金及物资发放1971万元。
二是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进一步优化发放程序,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5-2倍统一调整为2倍。根据价格指数的涨幅情况,及时启动了一、二两个月份的补贴发放工作,1月份发放补贴8211万元,人均补贴89.5元。2月份补贴预计本月底能够发放到位。
三是加强困难群众的帮扶。全省救助对象确诊新冠肺炎的有3人,这3人里面有2人为低保边缘户,1人为低保对象,均已治愈出院,所在地民政部门向每人发放了3000元的临时救助金。同时各地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口罩约221万个。各地还发放了米、油、蔬菜等生活用品。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活生产秩序加快恢复,但是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仍然存在,将继续协调统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坚决把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一是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足额发放各类救助和补贴资金,确保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鼓励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帮扶。
二是帮困解困。继续加大困难群众探访摸排,加大支出型等贫困家庭的认定和救助,对因交通管制滞留或暂时无法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及时提供帮扶和临时救助。
三是探访关爱。扎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加强被隔离人员和监护缺失人员的探视照料,统筹做好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封闭管理和有序返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