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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争取3月份试行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
发布时间:2020-03-06 15:58:05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3月6日下午3时,浙江省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省卫健委、省建设厅、省林业局、桐乡市市长及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请问浙江省如何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对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产业,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

浙江省林业局副局长陆献峰表示,浙江省林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执法检查,打击违法、依法监测,坚决阻断可能的野生动物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截至3月5日,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经营利用场所、野外活动区域等各类场所61,096处次,侦办刑事案件20起,查处刑侦案件77起,收缴野生动物3558头,制品1144.1公斤,收缴猎夹猎套等各类经营器具2999件。全省48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连续进行巡查监测,执行日报告制度。 

目前,浙江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999家,行业物种包括鸟类、兽类、蛇类、龟类等412种,其中包括野生动物园的物种;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企业1070家,涉及物种133种。

下一步,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决定精神,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规范管理相应的产业,重点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持续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开展以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公安2020“ 雷霆行动,在全省形成持续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高压态势,积极落实好地方配套规定,报请省人大审议浙江省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争取3月份试行。 

二是全面禁止以使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一律禁止使用包括人工繁育、饲养在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一律停止受理以实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人工繁育、进口落实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全面整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依法清理许可证书文书。

按照全国人大决定第7条精神,对以取得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照的企业,由各地林业部门制定安置方案。 对需观察和转型的企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是严格规范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检验制度。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制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科学评估机制,加大部门协作配合,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验制度。

作者:记者 娄晓涵   编辑:陈焕
3月6日下午3时,浙江省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省卫健委、省建设厅、省林业局、桐乡市市长及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