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2月28日,为全面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杭州钱塘新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征集内容:
1、反映新区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等投疫一线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
2、反映钱塘新区全力支援湖北省各地区,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照片、音视频等。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5、反映钱塘新区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6、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新区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像素清晰,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联系方式)、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的照片、音视频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捐赠入馆的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据了解,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新区档案馆“新冠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qtda@qt.hz.gov.cn),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钱塘新区档案馆。
联系电话:0571-89898840 0571-869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