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杭州无新增确诊病例 出台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02-21 16:24:05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2月21日下午4点,杭州市召开第二十六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杭州市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农村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同志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杭州无新增确诊病例 累积确诊169例

2020年2月20日0-24时,杭州市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减少2例,治愈出院3例(其中原重症病例1例)。

截至2月20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9例。其中:余杭区37例,桐庐县24例,江干区19例,萧山区18例(其中机场检疫1例),西湖区16例,拱墅区12例,上城区10例,钱塘新区8例,下城区7例,滨江区、富阳区、临安区各5例,建德市3例。累计出院111例(含核减10例)。

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除现有的7例重症病例(其中危重2例)外,其余病例病情均稳定。

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672人,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7242人,尚有430人在隔离医学观察期内。

出台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面临新的压力。近日,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复工复产的企业在每日员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隔离。企业即刻嘱其停工, 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第二,报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第三,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对该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 14 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需要企业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送诊。如疑似 “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安排好送诊专车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第五,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 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第六,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 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第七,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第八,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第九,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者,交由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作者:记者 郑维维  编辑:王帆
 2月21日下午4点,杭州市召开第二十六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杭州市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农村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同志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