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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一院明日起所有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取消现场挂号
发布时间:2020-02-16 21:45:36 Sun  来源:杭州网

今日晚间,浙大一院发布公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浙大一院自2月17日起,所有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对于进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需出示杭州健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需填写《浙大一院流行病学调查表》。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亲爱的各位病友和家属: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启动疫情期间门诊流量控制的应急预案,限制日常门诊流量,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开展。自2020年2月17日开始,医院对所有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取消现场挂号,具体规则如下:

1、所有预约号源将于提前一周的下午3:00开始开放,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提供正确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信息。预约途径如下:

手机预约:

电话预约:

114、12580、116114、96365、0571-87236309(医院预约电话)

在线平台预约:

浙江在线预约诊疗服务平台(guahao.zjol.com.cn)

浙江健康导航平台(www.zj12580.cn)

浙江联通预约挂号服务平台(www.wowys.com)

社区预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使用"浙里办" APP挂号、就诊、结算

2、预约剩余号源接受当日预约,您可通过浙大一院支付宝生活号、微信公众号的【今日挂号】及省预约平台或相关电话(114、12580)预约,不接受现场挂号及加号;

3、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请在预约时段按时来院就诊;

4、若您无法来院就诊,请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取消预约时间为就诊前一日24:00前;如果您成功预约了门诊号源,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就诊,将视为爽约;

5、预约成功后,您可以在就诊当日通过浙大一院支付宝生活号中的"预约取号"功能完成手机取号(初诊患者需到医院现场取号)。

温馨提示:

1、您和家属进入医院请主动出示杭州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预约挂号成功短信,并佩戴口罩,尽量精减陪同家属;医院入口处设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工作人员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关于如何领取杭州健康码:可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扫描屏幕下方二维码进行申领注册。

2、凡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且伴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9号楼1楼)接受筛查:

(1) 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疫情重点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 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区,或来自其他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 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4) 周围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聚集性发病。

3、就诊前您和家属需要如实填写《浙大一院流行病学调查表》(门诊各楼层均可填写)。

4、建议您尽量通过医院官网的浙一互联网医院就诊。

5、检查预约中心已启动电话改约功能,可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致电0571-87236549,进行检查项目改约。可电话改约的项目包括:B超(超声引导下的介入诊治项目和产科B超除外)、CT 、MRI、消化道X线造影、PET-CT、ECT(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下午3点前)、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支气管镜。改约成功后,医院信息平台会发送短信,您可凭短信,携带就诊卡或医保卡,按时到指定的检查地点进行相应检查。

6、慢性病患者,近期适当放宽提前配药时间,如有需求,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7、接上级通知,自2020年1月30日起,口腔科门诊(包括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停诊,口腔科急诊照常开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2月12日起,结核门诊暂时停诊(含普通和专家)。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8、14岁以下的发热患儿请到浙江省儿童医院就诊。

作者:记者 杨威 通讯员 王蕊 金丽娜  编辑:李建刚
浙大一院发布公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浙大一院自2月17日起,所有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对于进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需出示杭州健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需填写《浙大一院流行病学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