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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对已复工和将复工企业提出这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0-02-15 22:59:32 Sat  来源:杭州网

致上城区已复工和将复工企业的一封信

上城区各企业:

根据省、市部署,从2月10日开始,上城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分类分时组织企业有序复工。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们郑重向全区企业提出以下意见:

切实履行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全区广大企业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要求,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复工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担起第一责任,担任企业复工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组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工作。要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方案,按照《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要求,切实做到复工前“六个到位”和复工后“五个强化”。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企业员工健康监测制度

主动做好外地返杭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全面准确摸清员工动向,主动申报员工健康状况。严格实行个人电子健康码,做好员工健康码“绿码”通行工作,实行“绿码”+“健康打卡”进入。严格落实员工佩戴口罩,对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等重点场所及装备进行通风消杀,每日两次测量员工体温等防护措施,密切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制定完善防疫应急预案

在每日体温监测过程中,发现员工有发烧、咳嗽、气促症状的,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同时企业复工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要及时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室),请求医务人员上门进行医学评估、归类处置。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抓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全区企业是上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控阻击战和发展总体战的主力军。让我们携起手来,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全力推进上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高质量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城区企业严格疫情防控

有序推进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5日

附:上城区企业复工期间新冠肺炎防疫简要手册

复工前准备

1、成立企业复工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落实企业新冠肺炎防疫主体责任,负责防疫全面工作。

2、筹集好企业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预防性消毒物品(如含氯消毒剂、手消液等)、体温监测设备等。

3、准备医学观察的隔离场所,要求一人一房。被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观察期内不得串门走动,不得离开自己房间。

复工后工作

1、对复工人员进行梳理。对于湖北、温州乐清、河南信阳、河南南阳、安徽安庆等区域的员工,通知其暂缓返工。确有需要返工的,在企业的允许下,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

2、对于杭州健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启动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时间,红码者14天,黄码者7天。

3、对所有企业员工(含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一天2次的体温监测(小于37.3度为正常)。同时做好信息记录,以备核查。

4、尽可能减少员工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可能传染途径。如会议可用视频方式,就餐不要堂食,关闭中央空调、勤开窗通风等。

5、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后进入厂房、工作间。

应急措施

1、在每天的体温监测过程中,发现有发烧、咳嗽、气促症状人员,已经隔离观察的继续隔离,没有隔离观察的马上就地隔离,同时企业复工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要立刻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上门进行医学评估(电子机械功能区企业联系园区医务室)。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上门医学评估,按不同情况进行分诊诊治。在送医诊治和治疗结束出院的过程中,企业需落实陪同管控人员。

3、企业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初步调查发病前7天内与该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就地单独隔离。同时禁止发病病人生活轨迹所到之处的人员流动。企业复工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要立即同步报告企业所在地疾控中心,并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落实各项措施。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属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机械功能区企业请联系园区医务室。

作者:记者 刘文昭  编辑:徐洁
根据省、市部署,从2月10日开始,上城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分类分时组织企业有序复工。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们郑重向全区企业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