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年的春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无数医护人员和人民警察前赴后继奔赴一线战“疫”,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宅家为抗疫做贡献。但在严峻形势之下,竟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借机诈骗,大发“国难财”。如此的恶劣行径不仅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而且对全民参与疫情防控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近日,公安部公布部署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情况,重点介绍了近日发生的涉疫情诈骗案件主要类型。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梳理,专门为大家揭露几种主要骗术的“套路”,希望引起大家的警惕。
假借售卖口罩之名实施的诈骗
近日,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涉疫诈骗报警。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浙江公安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落实专人,明确目标,整合资源,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成效。1月21日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抓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86名,破获案件145起,止付追缴涉案金额728万余元。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了“稀缺品”,不法之徒觉得有利可图,明明没有货源,还通过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假卖口罩,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从各地的涉疫诈骗案例看,犯罪嫌疑人均利用受害者急需口罩的心理进行诈骗,先谎称自己有口罩货源,等买家转账之后就玩“消失”,诈骗金额从几百到上百万不等,受害群体分布各个年龄层次。受害者中不乏采购口罩的热心捐献者,社区医院工作者等。
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两则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诈骗案例,其中一则典型案例涉及我省宁波:2月3日,宁波市鄞州区应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吴某某,谎称自己系鄞州二院女护士,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使用另一微信号编造“鄞州二院仓库管理员”身份与吴某某交易,共骗得被害人吴某某6000余元。
以售卖口罩等防护用品为名实施的诈骗是近期最为多发的诈骗案件之一,占涉疫情诈骗案件的绝对多数。
案例1:从欧洲采购口罩被骗172万元
家住杭州的苏女士近日需采购一批口罩,联系到了欧洲的一家供货商,但欧洲供货商需要欧元交付。于是,苏女士又经人介绍,联系到一位身在该国的男子Adam,由Adam到供货商处交付23万欧元,随后苏女士便将172.44万的人民币汇给了Adam指定的工商银行银行账户。供货商在交付欧元后,经验钞,竟然是大量假欧元,发现被骗,立即联系了在中国的苏女士。
2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反欺诈中心接报警后,为了不让资金在短时间内套现和转走,杭州值班警力迅速连夜启动涉案资金查控机制。在一系列紧急操作下,截止8日6时,成功将涉案工行账户资金172.44万元全部止付。
案例2 :社区医院工作者情急之下也”中招”
小王是一名社区医院工作者,曾加入一个“援助武汉动员三群”的微信群。因疫情期间口罩脱销,小王想购买一些口罩捐给社区医院和家里自用,便于1月31日在微信群中发了一条购买N95口罩的消息。阿豪于当日加其为好友,自称有口罩出售。小王相信了阿豪的话,以12元/只的价格向其购买了100只N95口罩,并通过微信转账1200元。后来阿豪称口罩断货提出退款,但到了2月1日中午,小王再次向阿豪询问退款事宜时,发现已被阿豪拉黑,甚至微信号也已经注销了,发现自己被骗。
案例3:赌徒改行做骗子
2月7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根据温州反诈中心研判线索,在鹿城区飞霞北路抓获涉嫌以贩卖口罩为由实施诈骗嫌疑人溪某某。经审讯,溪某某交待因为网络赌博输了很多钱,就像趁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口罩紧缺之际,借卖口罩骗点钱。2月3日,其将自己原本使用的微信改名为“汐仔N95口罩收单”,并在朋友圈发布广告售卖口罩,在自身无口罩资源的情况下,在微信里对受害人谎称自己有大量的口罩,收取受害人蔡女士8500元定金后便将对方拉黑。目前,犯罪嫌疑人溪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4:拉黑你没商量
1月31日,市民杨先生的一微信好友突然主动联系他,称有便宜的口罩卖,杨先生使用支付宝以扫码的方式先后支付了24992元定金及20448元尾款向对方购买32000个口罩,至2月02日,杨先生发现微信被对方拉黑了,这才发现被骗,损失价值45440元。后经侦查反诈中心会同网警支队、嘉兴公安开展侦查工作,明确嫌疑人身份,并将线索传递至湖北十堰房县,于2月7日抓获该人,破案2起,涉案价值50000余元。
案例5:热心捐献者也“中招”
2月10日,余姚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邵某报案, 2月9日邵某为采购口罩捐献给社区,经过微信好友介绍加了一个昵称为“,”的微信,对方自称可以出售来自药店渠道的口罩,谈妥价格和数量后,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定金3000元,后发现被拉。经过余姚市反诈分中心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韩某,并于11日下午在宁波市鄞州区一小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韩某交代此类诈骗作案数起,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例6:黑心售卖伪劣口罩
1月31日,象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购买到的口罩存在质量问题。接报后,丹西派出所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在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据张某交代,他开了一家医疗公司,疫情期间想通过口罩挣点钱,就从河南朋友处进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口罩,张某在明知其销售口罩系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继续出售。2月3日,张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110提醒: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口罩,一定要找正规渠道。网上购买要在正规网购平台进行,线下购买要找正规药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代购,收到提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再三核实。一旦被骗,及时报案。
伪装成公益机构募集捐款的诈骗
1月27日,蔡某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并使用其下载、修改的武汉市慈善总会会徽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伪装。此后,陆续有多名群众通过网络搜索到该公众号并进行关注,部分群众通过该公众号的对话功能咨询捐款。1月27日16时至22时间,共有112名群众通过该方式向蔡某个人微信支付账户累计转入人民币8800余元,其中最大一笔为人民币3000元。
这是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则典型案例,而伪装成公益机构募集捐款的诈骗在疫情期间并不少见。
1月28日,广东省东莞市的张某,得知武汉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急迫想给疫区捐款献爱心,其通过百度搜索到一个名为“武汉红十字会”的网站,按照网站提示:其汇出了6666元善款。张某转账后,打电话向对方咨询时,才发现被骗。
1月31日,湖南省浏阳市公安机关接报一起利用疫情诈骗的线索: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称是武汉疫情捐款的官方二维码。当地派出所迅速对该线索展开重点研判,经过侦查,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曾某抓获。
“支持防控疫情,奉献你的爱心捐款,请打款至……”
不法分子冒用红十字会或医院的名义,搭建虚假官方网站或以其他方式渠道伪造身份,发送虚假的防控新型肺炎的捐款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和物资,这大大损害了大众援助抗疫的动力,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浙江110提醒:为防控疫情进行捐助,要认准正规捐赠途径,向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捐助或者直接捐给目标单位。确认一个组织是否正规、有没有公开募集资格,可通过查询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http: //cishan.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chinanpogov)查询,请仔细看清官方网页和发布信息,切勿让您的爱心成为骗子的目标,切勿让您的善款流入骗子的口袋。
冒充熟人以治疗新冠肺炎为由的骗财
在全省110接报的警情中,发现有个别不法分子会潜入QQ、微信等社交平台,以治疗新冠肺炎为由,冒充熟人骗取钱财。最典型的就是冒充学校或公司工作人员,以孩子或员工疑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亲属垫付“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浙江110提醒:收到亲属感染等信息,一定要与亲属本人等多渠道确认,切勿匆忙打款,信息属实再支付。谨慎进行线上私人交易,保障账户资金安全。谨防个人重要信息遭到窃取,维护好个人社交平台的账户安全。
浙江110提示
除了以上的诈骗类型,以下类型的涉疫情诈骗也时有发生,遇到以下类似情况时请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以运送防疫物资为由骗取网约货运司机定金;假冒官方身份向患病人员推销防疫药品行骗;冒充航空公司以退票改签行骗或冒充酒店、旅行社、快递企业以补偿或退费为由行骗,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等信息,盗取银行卡余额;售卖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并在钓鱼链接中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个人资金被盗;借疫情延迟开学,冒充老师提前收学费;借疫情员工不能上班的机会,进行兼职刷单类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