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4日,滨江区物联网街大华江虹国际创新园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男),在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为顺利通过公司提前复工审批,违反滨江区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相关规定,故意隐瞒本人春节期间前往省内重点疫区经历,虚构自已身份信息,致使相关职能部门于2月6日作出同意该公司提前复工的决定,造成不良影响。
2月9日,滨江区公安分局接到该线索传递后,迅速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鉴于公司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疫情排查信息,该区经信局已责令公司停工,在疫情结束前不予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