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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呼吁:如在重点地区旅居或有接触史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就医,切勿自行外出购药。
发布时间:2020-02-07 16:25:36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为及时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2月7日下午3时,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及省立同德医院专家出席发布会,介绍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浙江省药监局推出市民在药店购买发热退烧药品需登记身份证的举措是如何考虑的?执行情况如何?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润龙回应,如今正值冬春季节,普通流行性感冒的病人较多。自2月1号起,省药监局联合省医保局在全省建立了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以及感冒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对到零售药店购买此类药品的人员,采取四步措施:第一,测量体温;第二,询问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或接触史; 第三,实名登记身份信息;第四,如果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该项举措是依托全省零售药店网络覆盖广的优势和目标人群靶向较为明显的特点,督促市民个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最大可能发现两类人员:一类是有重点地区旅居或者接触史,回来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但还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人;第二类是已居家隔离观察,但擅自前往药店买药的人员。

徐润龙表示,目前全省共有2万多家药店,相当于2万多个“哨点”,多一道筛查关就加一层安全网。

据统计,2月1号至2月6号,全省零售药店共登记购买退热止咳类药的有446,890人,初步筛查出有重点地区旅居或者接触史的有47人,初步判断情况较为可疑的有10人。目前,线索已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步专业流行病学调查,核准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此呼吁市民朋友们,如果有重点地区旅居或者接触史,回来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接受治疗,而不是自行外出购药;对于已经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应该及时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就医。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势态和防控策略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作者:记者 娄晓涵   编辑:徐洁
为及时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2月7日下午3时,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及省立同德医院专家出席发布会,介绍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