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31日,杭州市召开第五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经信局局长夏积亮对企业开复工时间、有序组织企业员工返工、企业复工防疫措施、企业开复工防疫管控职责分工等方面提出要求。
一、关于开复工时间
1、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市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2、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水电气、医疗器械、药品用品、食品保障等相关生产型企业,以及省内外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配套企业,需要提前开复工的,经信部门全力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二、关于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各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严密的开复工方案,执行严格的防控措施。
1、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身处疫区的员工,希望待疫情结束后再返杭。
2、对已返杭的员工,企业要及时登记、做好体温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湖北返回或与湖北来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企业须督促员工向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并做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3、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员工,希望企业保留员工岗位和工资待遇。
三、关于强化开复工防疫措施
1、企业复工后,每日将到岗人员防疫信息上报镇(街)、平台或主管部门。
2、企业每日要做好员工的体温监测,对厂区、工作服、车辆进行消杀,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勤洗手。对于生产车间、施工场地人员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作业人员须戴口罩上岗。
3、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集中食堂供餐的,提倡盒饭供应。
4、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大可能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四、关于开复工防疫管控职责分工
1、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属地政府做好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对属地企业执行开复工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3、各地经信部门落实相应管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等问题,积极会同卫健、交通、公安等部门,合力做好疫情防控。
此外,据杭州市经信局,截至1月30日,已协调解决外地包括武汉疫区物资生产企业的各类生产问题18个,协调解决本地32家物资生产企业的供应链问题16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