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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查处!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5起口罩价格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0-01-28 16:21:46 Tue  来源:杭州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求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坚决打击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近日查处的典型案例。

案例1:1月23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杭州市邻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创园二期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某品牌口罩,只标明了价格为38元,但未注明口罩的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信息。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不明码标价,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1月23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杭州市邻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泰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天净”牌双子座时尚防霾口罩(两枚装)、“天净”牌处女座时尚防霾口罩(五枚装)、儿童护肺口罩(三片装)、3M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随弃式面罩(口罩)有呼吸阀等一次性医用口罩未依法标明价格。

当事人行为涉嫌不明码标价,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并对该药店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3:1月25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良渚街道杭州玉枫大药房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一款(3M9501VT)口罩未明码标价,未录入其电脑销售系统,该药房未能就该款口罩当场提供进货单,索证索票缺失,据了解,该款口罩的进价为26元/只,售价44元/只。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药房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就未明码标价一事立案调查处理。同时现场约谈该药房负责人,要求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

案例4:1月27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红升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药品外用药柜台台面上摆放多斯盾立体防护口罩(KN95)进行销售,现场未明码标价,也不能提供该口罩价格标价签,经调查,该批次口罩实际销售价格为44元/只。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守法宣传,提醒其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处理。

案例5:1月27日,江干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赶往事发地江干区玺之湾底商的“佰圣大药房”进行检查核实。在对该经营者现场、销售记录及相关打款记录进行核实后发现,该经营户销售的多斯盾立体防护口罩采购价格为35元/只,销售价格为45元/只,3M颗粒物防护口罩(3只装)采购价格为110元/包,销售价格为135元/包,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经营户存在未明码标价的现象。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对于当事人涉嫌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阶段,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网购消费请及时拨打12315维权热线,实体消费请及时拨打12345维权热线,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作者:记者 刘文昭 通讯员 赵文琼  编辑:郑海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求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坚决打击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近日查处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