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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控疫情,2月8日前杭州房屋交易全面暂停
发布时间:2020-01-28 11:46:52 Tue  来源:杭州网

1月2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保房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房地产售楼现场、经纪机构门店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即日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在2月8日(正月十五)之前一律暂停营业,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各类销售、促销等活动。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保房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全市住保房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党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打赢疫情防控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企业要把人民群众和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服从党和政府的任务安排和工作调配,站好岗、担好责,为尽快战胜疫情贡献最大的力量。

二、落实人员加强工作统筹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企业要明确专人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近期要加强员工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中湖北返杭或有接触史人员的信息排查和隔离观察,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落实防控措施;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疫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和员工的预防能力;要加强员工管理,不评论、不发布、不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和媒体发布的疫情消息,对散播谣言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三、暂停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即日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在2月8日(正月十五)之前一律暂停营业,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各类销售、促销等活动。其他企业在此之前也不得组织室内集会、业主联欢等活动,防止交叉感染。

四、加强物业区域防控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一是要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配合做好疫情预防、人员隔离、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等工作;二是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各物业管理项目重点加强业主接触频繁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消毒工作,及时做好垃圾清运,有效防范病毒传播;三是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出入管理,对外来人员、车辆进入严格登记询问,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街道、社区;四是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居住人员的巡查,配合上报承租人员流动情况。

五、加强租赁住房防控管理

各住房租赁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对经营的出租房源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好相关人员排查登记。对于湖北返杭或有接触史的承租人,要求其自我隔离14天。加强集中式出租房源出入管理,严格控制湖北返杭或有接触史访客进入出租房源区域,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属地街道、社区。

六、加强公租房小区防控管理

各公共租赁房小区管理服务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配合属地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小区消杀工作,及时配备和补充消杀防护用品,加强人员管控引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七、做好员工防护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相关企业要提醒员工注意卫生,勤洗手、勤消毒,人员密集场所及封闭空间的值守值班人员应佩戴口罩,保障节日期间在岗值守值班人员的用餐安全。各相关企业以及国有土地上征收实施单位原则上湖北籍员工先不返工,如已返杭的企业应当落实先行隔离14天的要求。其他员工有近期往返湖北或有接触史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及所在地街道、社区,一并落实隔离要求。

作者:记者 郭鑫 通讯员 房轩中  编辑:郑海云
1月2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保房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房地产售楼现场、经纪机构门店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人员聚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