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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两案件入选2019年度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20-01-24 15:28:40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报评选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正式公布。

据悉,此次评选旨在回顾2019年度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像领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表彰人民法院在定分止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所作的贡献。

杭州互联网法院继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入选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后,2019年度又有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和同业竞争者恶意投诉海宝店铺案两案入选。

此次入选的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是国际知名“小猪佩奇”著作权人在中国以判决结案的首个案件。“小猪佩奇”著作权人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因发现有商家未经授权在电商平合上大量销售印有“小猪佩奇”形象的玩具,故将侵权人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已严重侵害原告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为体现涉外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彰显我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优化外商营商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遂判决两被告公司赔偿人民币15万元。该判决引起了中外媒体的广泛关注,被英国《泰晤士报》称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同时入选的同业竞争者恶意投诉淘宝店铺案,是全国法院适用《电子商务法》打击电商领域恶意投诉行为的第一案。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使用虛假身份证明材料和商标证书向淘宝公司投诉并导致原告受到降权处罚的行为属于恶意投诉同业竞争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徳准则,损害了正当商业利益,是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正当的侵权投诉本身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一种体现,但是如果恶意利用投诉机制甚至伪造、变造权利依据以发起投诉,不仅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也损害了同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规制。”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判决书中写到,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10万元。

“高额的赔偿”也彰显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惩治网络空间乱象,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2020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将继续当好互联网司法治理的排头兵。

摘要:杭州网讯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报评选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正式公布。据悉,此次评选旨在回顾2019年度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像领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表彰人民法院在定分止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所作的贡献。杭州互联网法院继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入选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后,2019年度又有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和同业竞争者恶意投诉海宝店铺案两案入选。

作者:记者 郑秋青 通讯员 杭互法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