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跨境电商行业传来好消息!2020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可以选择核定征收啦!
1日上午,由浙江物产安橙代理申报、杭州直行便供应链有限公司的首批8票、价值16美元的服装成功申报,海关验放后,将搭乘飞机飞往日本东京、大阪,标志着杭州综试区走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模式下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全国首单。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享有出口货物退税优惠,但要实现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必须拥有进项增值税发票。由于大部分跨境零售电商卖家都会选择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多个品类商品,跨境电商卖家无法做到为每一类、每一批次所售商品获取进项增值税抵扣专用发票,一些卖家并不愿意通过跨境电商9610零售出口模式阳光化报关。
早在2015年,杭州就提出“无票免税”政策,并写入了《杭州综试区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得以先行先试。2018年9月,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正式出台,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在走访调研企业时发现,企业一旦通过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阳光通关后,除了增值税、消费税免除后,跨境电商企业由于没有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企业成本扣除缺乏有效的凭证支撑,将可能出现以出口货物的免税收入为依据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经杭州综试区积极向上争取,去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政策,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以杭州直行便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例,企业通过杭州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备案登记,经主管税务局审批通过,可采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根据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监管办法,向海关申报跨境零售出口,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清单数据由企业报送至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所得税核定系统,根据纳税所属期生成销售额,季度预缴时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销售额的4%缴纳企业所得税。如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在季度申报缴纳时即可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政策的出台,受到了杭州森帛服饰、浙江融易通等不少跨境电商企业的欢迎。杭州森帛服饰是一家与杭州综试区共同成长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业务渠道涉及速卖通、亚马逊等多个跨境电商零售平台,随着企业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逐步扩大,企业迫切希望通过合规化发展实现融资和上市,企业负责人表示,后续将积极响应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