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杭州新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适用范围扩大,控制吸烟场所范围、设置了室外区域禁烟要求更严格,还明确规定禁止吸烟场所也禁止吸电子烟,被称为杭州最严“控烟令”。
如今一年过去了,《条例》实施得怎么样?“严控”之下,杭州公共场所吸烟情况有所好转了吗?
今天(12月23日)上午,在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英代表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从执法检查总体情况、《条例》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等方面,对杭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并提出建议。
餐饮场所依旧控烟难
还有场所经营者在餐桌上设置烟灰缸、打火机
相比于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餐饮场所控烟一直是控烟的难点。今年5月,上城区检察院针对餐饮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对杭州小伙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餐饮商户进行了禁烟检查。结果发现,餐饮商户未设置禁止吸烟标识、未设置独立吸烟室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在餐饮公共场所内吸烟者,也未采取劝阻等限制吸烟的措施。
在上城区复兴路某饭店,不管是进入饭店的玻璃门,还是饭店内四周墙壁、桌椅,都没有任何禁烟标志。并且,按照新版《条例》规定,经营性餐饮场所需按要求划定或设置吸烟区(室)。但是,在杭州的不少餐馆、饭店并没有这样的区域,在大厅里或者封闭式的包厢内仍然可以看到有人饭后“喷云吐雾”,丝毫没有顾及到旁边正在吃饭的妇女和孩子。
而有的餐饮场所虽然设置了“吸烟区”,但就是为了应付检查,根本没用过。例如,在上城区紫花路某饭店和复兴路的某私房菜馆,虽然室内设有吸烟室,但却是“铁将军”把门,形同虚设,所谓的“吸烟室”其实只是一间废弃不用的卫生间。另外,有的饭店餐桌上赫然放着烟灰缸,还有的准备好了打火机……
根据《条例》规定,经营管理者要劝阻违法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则报告有关控烟监管部门处理,如果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履行职责,则可能被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监督可能还不到位。
明察暗访找原因:管理责任不够落实
今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赴江干区、上城区和萧山区,对经营性场所(餐饮饭店、农贸市场、连锁酒店、客运中心)、公共场所室外禁烟区域(中小学校、妇女医院、文保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进行了明察暗访,共检查17处,其中暗访9处。实地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组织专家、代表赴11个区、县(市)开展明察暗访,半年之内抽查了近300家单位。
一边是明察暗访,另一边是长期忍受“二手烟”的市民积极通过网站投诉吸烟行为。半年内,共有334人参与公共场所控烟调查,12345咨询投诉举报中心也收到了有关公共场所违法吸烟信息1300余条。
记者从会上了得知,公共场所控烟难,主要原因包括政府部门职责落实不够到位、协调机制不够顺畅,以及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责任不够落实。某些县(市)个别部门不了解《条例》规定的本部门职责,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对餐饮饭店的控烟工作存在着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执法不力的现象。
另外,虽然《条例》规定了经营管理者要劝阻违法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但从抽查和网民反映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不知道《条例》和自己的控烟职责,还有部分经营管理者虽然清楚职责,考虑到可能影响客源等因素而不履行职责。
今年全市有100多人因在公共场所吸烟被处罚
对此,各区域相关主管部门也相继开出了罚单。其中,处罚较重的情形就包括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对富阳区富春街道天马歌舞厅经营者不履行控烟职责罚款2000元,杭州一家美容美发公司也因为在禁烟场所设置烟具而被罚款3000元。
记者还了解到,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61383个,对10861个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予以警告,对178个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处以罚款;对个人警告1179例,处罚1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