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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楼下成了“水帘洞“ 面对赔偿楼上房主觉得自己也很无辜……
发布时间:2019-11-29 17:49:02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沈某与张某是杭州某高层住宅的上下邻居,原本大家是相处融洽的邻里,近来却因为楼上的张某装修阳台时将公用雨水管道的走向及管径改动了,雨天楼下的沈某家成了“水帘洞”。两家多次协商未果,沈某便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沈某在501室,张某在601室。601室房屋在装修时将阳台公用雨水管道的走向及管径改动了,导致雨水无法顺畅流通,大量雨水从501室阳台的公用雨水管道和空调出水管接驳处倒灌而入。

致使501室被雨水浸泡,房屋内部木质地板、门框、家具等底部悉数被淹,棉被、鞋具等受潮,墙面部分墙纸脱落等,给沈某一家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并影响到日常生活。

沈某多次找物业、社区等出面协调,但协商过程中,张某也觉得很无辜,表示他买下房屋后并未装修,雨水管道系原房主李某在装修时改动。他在购买该房屋时李某也未提醒这一改动情况,且一直以来也未发现,所以他不应承担责任,对于沈某的损失也不同意赔偿。

多次协商未果,沈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将雨水管道恢复原状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000元。

杭州余杭法院在立案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邻以和为贵,且矛盾还涉及李某,诉前化解更有利于一次性化解三方矛盾,故联系并召集沈某、张某以及原房主李某进行调解。

李某在调解过程中承认管道系其改动,但表示已在交房过程中告知张某这一情况,当时张某亦未提出异议并收房应视为其已认可。

经调解,三方达成一致,由张某、李某分别赔偿沈某损失40000元,并由张某恢复房屋雨水管道,由李某支付管道复原费用。三方最终握手言和。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余法  编辑:徐洁
沈某与张某是杭州某高层住宅的上下邻居,原本大家是相处融洽的邻里,近来却因为楼上的张某装修阳台时将公用雨水管道的走向及管径改动了,雨天楼下的沈某家成了“水帘洞”。两家多次协商未果,沈某便将张某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