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借刷一张信用卡就能赚200?这样的“好事”小心有陷阱。
小张和小熊在杭州同一家公司上班,拿着同样的工资,但家境条件并不是很好的小熊却经常购买各种化妆品、包包,日子过得十分精致。
小张很是羡慕,也很好奇。经过再三追问,得知小熊有一个“致富法门”: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在信用卡还账日之前由借卡人把账单还上,小熊每月都能从中收取使用费,按每10000元每月收取200元算,只要借个4、5张卡,信用额度也有100000多元,一个月就可轻轻松松赚到2000元“好处费”。
贪图小利 办卡借给他人
为追求高质量生活,小张让小熊帮忙,把自己的3张信用卡出借给了陈某。前几次,小张都能按时拿到好处费,为了得到更多收益,小张又陆陆续续办了9张银行卡,都借给了陈某......
久借不还 还玩起了消失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信用卡就产生了30多万元的账单。迫于还款压力,小张赶紧找到小熊,让她帮忙联系陈某,催其抓紧把账单还上。小熊联系陈某后说明情况,陈某表示会尽快归还。可是,过了一个月陈某还是没有把账单还清,等小熊再帮忙催讨时,陈某就联系不上了。小张不想因为逾期还信用卡而影响自身信用,于是通过微粒贷及银行贷款方式自行把30多万的账单还上了。之后,每个月大部分的工资都用于还银行贷款。
为了要回借款,小张把小熊和陈某告上了余杭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熊和陈某归还所刷信用卡款项并支付上述款项利息损失。
个人的信用卡,系个人的财产,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合法使用信用卡来实现正常的收益。在本案中,小张通过借用自己的信用卡给陈某使用,并从中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这种行为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处分,双方借款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双方约定的每10000元收取200元使用费,符合民间借贷案件中关于利率的规定。陈某未及时还款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陈某归还小张借款30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法官提醒大家,这种“套路”中往往存在着风险,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莫让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