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D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半挂小货车
酒驾是备受诟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仍然有很多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9日21时30分许,在杭长高速长兴方向28KM处,耿某驾驶的浙D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半挂小货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陈端维赶到现场,在询问驾驶员耿某情况时,闻到了一股酒味,于是要求耿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查。经检测,耿某的结果为65mg/100ml。紧接着,民警又将耿某带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64.5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耿某说,自己晚饭时喝了半杯白酒,过了两个多小时,觉得状态挺好,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高速回合肥老家,妻子坐在一旁。可是上了S14杭长高速后,耿某心里还是有点慌,就和妻子商量到就近的服务区内休息,睡到天亮酒醒后继续赶路。然而,上高速没多久后,耿某的手机滑落,于是他下意识地去捡手机,突然“砰”的一声,车子撞上了前面的半挂车,并因方向失控撞了右侧护栏,还引发前面引擎盖冒火,耿某赶忙拿起车内的被子盖火。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