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俗话说:“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但杭州临安一男子顾聪明(化名)不仅到处欠钱,竟然动起了前妻房子的脑筋,篡改离婚协议,结果涉嫌犯罪。
手头紧张,打起前妻房产的主意
2016年3月1日,顾聪明与妻子汪小丽(化名)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位于临安市某小区401室房屋归女方所有”。
离婚后的顾聪明花钱仍是大手大脚,欠了不少外债。
一心想赚快钱的他想到了那套按照协议约定分给前妻但还没有过户的房子。
于是,顾聪明把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分割的内容篡改为“夫妻共同财产位于临安某小区401室房屋归男方所有。”
戏精本精 一套房子先后二卖
2017年10月24日,顾聪明用篡改后的离婚协议复印件与周某签订了一份《临安市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将房屋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顾聪明还在协议上写了“保证离婚协议有效”,周某预先支付了购房款21万元。
到了2018年4月26日,顾聪明又用同样的手法,用篡改后的离婚协议书照片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临安市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将房屋以95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由于没看到离婚协议原件,为了让张某相信,顾某还写了一份“补充协议”来担保。
张某预先支付顾聪明定金和购房款合计25.5万余元。
直到 2019年9月,顾聪明一直用各种理由搪塞,拖着没去过户,等得不耐烦的周某和张某两人先后找到了汪小丽,结果汪小丽拿出了真实的离婚协议,两人这才明白上当受骗了!
两人分别向临安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转让合同,并要求顾聪明双倍返还购房定金,退还购房款。
机关算尽 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顾聪明经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同时法官也向汪小丽作了询问笔录,小丽表示,除离婚协议外,她并没有和顾聪明就这套房屋作出过其他约定,两次房屋买卖她都没有参与,也不愿意追认顾聪明的处分行为。
庭上,法官问周某,明明都没看到原件,为什么会这么相信顾聪明。
周某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民政局调取的离婚协议,以为那份复印件就是民政局调取的“原件”,而且他看到顾聪明另外还写了“保证书”,也就相信他了。
综合上述情节,顾聪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近日,两起案件均被依法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天予以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房屋交易是大事 切记事先了解房屋产权归属
顾聪明篡改离婚协议,隐瞒真相,骗取了两位购房人的购房款,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再次提醒:房产交易是大事,在签订合同和付款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产权归属,有无限制交易等情况,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