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不动产登记”发布了《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审查流程的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买房卖房时不再审查其婚姻状况,也就是不需要提供结婚证了。
买房子时,办理不动产申请登记,不用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办理机构会根据权属来源文件(房屋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赠与合同、安置协议等)记载的情况办理。
抵押、赠与或卖房子时,也无需提供婚姻材料证明,机构将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作为抵押人、出让人、赠与人办理。
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未经公证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的,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变动,夫妻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为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申请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的等。
公告内容将于2019年11月10日起在杭州市范围内执行,以后在杭州买卖房子,办理房产证等手续更加方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