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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大爷 59岁大妈爱干这事 被请进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10-28 15:34:50 Mon  来源:杭州网

广场舞、老年大学、旅游……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现下老年人的生活越来越多姿多彩,爱好也是五花八门。

然而,有些人的“爱好”却比较特殊,那就是“小偷小摸”。

大爷“顺”了衣服直接穿身上

10月17日下午,半山派出所接到到群众姚先生(化名)报警,称其晾晒在自家修脚店门口的一件黑色夹克被盗。这件夹克是姚先生去年花了1800元买的,才穿了没几次,这让他心疼不已。

民警通过监控查看,发现一老大爷于当日18时许经过该修脚店,不仅顺走了夹克,还在众目睽睽之下穿上夹克,若无其事地走在大街上,自然地就像取走了自家衣物。

大爷穿着夹克走在大街上

民警根据线索开展调查,并于次日上午将该大爷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供述,大爷已经71岁了,家境颇为殷实,不仅有着不菲的退休工资,家里还是拆迁户,偷衣服的原因是觉得这件衣服特别好看,心里特别喜欢,就拿来穿了。而此时,大爷还未认识到自己是行为是盗窃,已经触犯到了法律。

大妈买菜连偷8次

10月22日中午,于先生(化名)匆匆赶到半山派出所报警,他告诉民警自己是一家生鲜超市的工作人员,在巡查超市监控时,发现10月19日有一位大妈在超市内行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超市内有多个监控,大妈当日行窃的动作被拍得一清二楚。自然的表情、熟练的手法让老练的民警一眼就看出这并不是第一次行窃。

大妈偷菜

果然,经监控查看,该大妈于9月2日至10月19日之间先后8次以夹带的形式进行盗窃,盗窃的物品有生猪肉、牛排、贡丸、豆腐干等,总价约700元。

8次盗窃的物品清单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就掌握到该大妈的轨迹,将其成功抓获。据供述,大妈姓李,今年59岁,经常在该超市购物,而且每次都会留一部分商品不结账直接带走。

“铁证如山”,李大妈虽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却不以为然,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直到民警告诉她这种行为是盗窃,要拘留,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大妈后悔不已。

民警法治教育暖人心

法律是冰冷的,在法律面前没有年龄之分,但派出所的民警是温暖的。为了让法治意识淡薄的大爷和大妈清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半山派出所民警结合生活中的常见的案例,专门给大爷和大妈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让两人受益匪浅。

目前,大爷因超过70岁被行政拘留不执行处罚,李大妈被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蜀黍提醒 

“ 法律面前不分年龄大小,人人平等,切不可因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的道路,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朱权超  编辑:陈焕
广场舞、老年大学、旅游……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现下老年人的生活越来越多姿多彩,爱好也是五花八门。 然而,有些人的“爱好”却比较特殊,那就是“小偷小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