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老年大学、旅游……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现下老年人的生活越来越多姿多彩,爱好也是五花八门。
然而,有些人的“爱好”却比较特殊,那就是“小偷小摸”。
大爷“顺”了衣服直接穿身上
10月17日下午,半山派出所接到到群众姚先生(化名)报警,称其晾晒在自家修脚店门口的一件黑色夹克被盗。这件夹克是姚先生去年花了1800元买的,才穿了没几次,这让他心疼不已。
民警通过监控查看,发现一老大爷于当日18时许经过该修脚店,不仅顺走了夹克,还在众目睽睽之下穿上夹克,若无其事地走在大街上,自然地就像取走了自家衣物。
大爷穿着夹克走在大街上
民警根据线索开展调查,并于次日上午将该大爷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供述,大爷已经71岁了,家境颇为殷实,不仅有着不菲的退休工资,家里还是拆迁户,偷衣服的原因是觉得这件衣服特别好看,心里特别喜欢,就拿来穿了。而此时,大爷还未认识到自己是行为是盗窃,已经触犯到了法律。
大妈买菜连偷8次
10月22日中午,于先生(化名)匆匆赶到半山派出所报警,他告诉民警自己是一家生鲜超市的工作人员,在巡查超市监控时,发现10月19日有一位大妈在超市内行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超市内有多个监控,大妈当日行窃的动作被拍得一清二楚。自然的表情、熟练的手法让老练的民警一眼就看出这并不是第一次行窃。
大妈偷菜
果然,经监控查看,该大妈于9月2日至10月19日之间先后8次以夹带的形式进行盗窃,盗窃的物品有生猪肉、牛排、贡丸、豆腐干等,总价约700元。
8次盗窃的物品清单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就掌握到该大妈的轨迹,将其成功抓获。据供述,大妈姓李,今年59岁,经常在该超市购物,而且每次都会留一部分商品不结账直接带走。
“铁证如山”,李大妈虽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却不以为然,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直到民警告诉她这种行为是盗窃,要拘留,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大妈后悔不已。
民警法治教育暖人心
法律是冰冷的,在法律面前没有年龄之分,但派出所的民警是温暖的。为了让法治意识淡薄的大爷和大妈清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半山派出所民警结合生活中的常见的案例,专门给大爷和大妈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让两人受益匪浅。
目前,大爷因超过70岁被行政拘留不执行处罚,李大妈被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蜀黍提醒
“ 法律面前不分年龄大小,人人平等,切不可因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的道路,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