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越来越多的国际友人来到了中国,来到了浙江,寻找更多的工作机会。而有一些人,却动起了出入境证件的“歪脑筋”,将外籍普通机械工作人员、美容工作人员身份伪造成企业高管、投资人员,为外籍人员解决“麻烦”,帮助他们骗取出入境证件,从中获取暴利。
10月23日,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案件。
伪造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
2017年至2018年,30岁出头的李某在明知外籍人员不满足居留许可申请的条件下,通过制作虚假劳动合同、虚构外企投资人身份等签证申请材料,骗取中国驻外大使馆签发工作签证。
待外籍人员持所骗取签证进入中国国境后,她再以骗领的工作签证、虚假劳动合同、虚构外企投资人身份等材料,为外籍人员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及延期。
每次出售出入境证件获利一万余元
2017年年初,李某为实际在某机械公司工作的外籍人员奥某虚构在某贸易公司工作的事实并伪造劳动合同。同年6月,李某将取得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以人民币1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奥某。
2017年11月,李某为在某美容馆工作的外籍人员英某虚构在华投资的事实,以其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空壳公司。2018年3月,李某帮助英某取得工作类居留许可。
尝到甜头的李某从此开始了“职业” 伪造外籍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将外籍普通机械工作人员、美容工作人员身份伪造成企业高管、投资人员,帮助他们骗取出入境证件,同时以每人每一单12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费。
截至2018年5月,李某共非法获利56208元,案发后李某家属已代其退还所有非法收入。
最后,西湖法院认为李某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退缴在案的非法获利人民币56208元予以没收。
法条链接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