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给我加班处理,这两天我还是上不了高速,连生意都会被耽误,真的要给你们点赞!”这一幕发生在杭州高速路政三大队钱江通道及南接线中队窗口。
自7月1日起,浙江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三次超限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将限制上高速。截至目前,杭州共公示23489条违法行为,涉及车辆3249辆车。
这意味着,这3249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全部已经上了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一旦行驶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就会被引导和劝返。只有在相关处理窗口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后,车辆信息从“违法失信清单”中移除后,才能正常在浙江省高速公路通行。
据了解,高速公路失信清单工作实施后,非现场处罚案件当事人主动处理率大幅上升。杭州交通公路部门设立了十个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违法失信清单”处理窗口。
目前,杭州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处罚案件已结案4781起,非现场处罚案件结案率大幅上升。高速公路货车超限率从2018年7月份最高的8.72%,降至2019年9月份的1.84%,降幅达到78.89%。
此外,记者从杭州市公路管理局获悉, 10月15日起,在全省普通国省道上有治超非现场违法记录未主动接受处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信息,也将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
货车驾驶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公路与运输”,查询货车是否被列入“违法失信清单”。被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的车辆,全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完24小时后,车辆相关信息即从“违法失信清单”中移除,车辆可以正常通行高速公路。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对高速公路非现场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处理,浙江省内车辆由公路路政部门处理,浙江省外车辆由交警部门处理。在普通国省道上被非现场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违法信息,驾驶员可到收到短信上提示的相关处理窗口处理。
全省高速公路非现场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相关咨询申诉电话,可在微信公众号“浙江公路与运输”中查询。(杭州十个高速路政处理窗口的电话,可以在杭州交通信息网“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失信清单公示”板块中查询,杭州交警联系方式为0571-12122。)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异地处罚。存在省内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全省各市高速公路治超执法任一处罚窗口就近实现“一站式处理”。另外,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决定书上,还将附上财政支付二维码。
10类特殊情况可申请屏蔽当次违法记录
1)该记录为套牌车辆,记录车辆当次没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经当事人提交车辆行驶证、车辆全貌照片(处理地现场拍照)、GPS行车轨迹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套牌车同车型同颜色的情况下需提供)。
2)交通执法机构已处罚过的同一趟次违法行为的,可卸载: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超限称重磅单、卸载后的二次磅单、卸载后照片;不可卸载: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超限称重磅单、车辆整体照片(包括所载货物全貌)。
3)联合执法期间公安交部门已依法进行罚款和记分的,可卸载:提供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超限称重磅单、卸载后的二次磅单、卸载后照片;不可卸载:提供交警《行政
处罚决定书》、超限称重磅单、车辆整体照片(包括所載货物全貌)。
4)出口超限被超限输检测站(点)或执法人员当场査获并已处理,本趟次通行记录又进入黑名单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对应的票据。
5)经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现场复检后未超限,初检记录进入黑名单的,提供初检记录、复检磅单、车辆现场整体照片。
6)短时间内二次进出高速的(下错出口后马上调头再进入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需分流后重新进入高速公路),短时间(一般15分钟内)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出(入)口抓拍图片和通行信息、事故简况表(交通管制分流车辆时需提供)。
7)收费系统车辆轴数判断错误的,提供出口抓拍图片和通行信息、车辆行驶证;收费站客车误判为货车的,提供收费站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收费站公章)、车辆行驶证。
8)经许可审批的,提供行政许可通行证。
9)起重机或吊车、铲车(均需未改装)被列入黑名单的,提供出口抓拍图片和通行信息、车辆行驶证、起重机或吊车、铲车所在运输单位解除黑名单的申请报告(需说明上高速的情况、车辆是否改装);未改装但自重超限的其他车辆,提供出口抓拍图片和通行信息、车辆行驶证、车辆所在输单位解除黑名单的申请报告(需说明上高速的情况、车辆是否改装);消防车辆被列入黑名单的,提供出口抓拍图片和通行信息。
10)事故盘货车辆或清障车、平板车(背故障车或事故车)进入黑名单的,提供出(入)口抓拍图片和通行信息、车辆行驶证、大队(或代管中队)或收费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应由当事人提供的,由当事人提供,应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或高速公路经营业主提供的,由当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协调提供。